由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挂牌的甘肃强乐乳业制造销售毒奶粉案尘埃落定。此案经过宁夏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半个多月的审理,于近日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甘肃强乐乳业有限责任公司采取掺杂、掺假或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方法,生产或销售“强乐”牌伪劣奶粉,销售给陕西省、湖北省、浙江省等地的企业和个人,涉案金额达到231万余元。为此,法院以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主犯马跃强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50万元;判处马俊河等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半至8年不等,并处罚金15万元至60万元。
据《法制日报》记者了解,一审宣判后,此案的几名被告人都提出了上诉。
神秘电话举报
30吨毒奶粉流入市场前被查获
《法制日报》记者发现,法院的判决书和检察机关的公诉书都未曾提到这起毒奶粉案是如何被破获的。记者为此还曾采访了这起毒奶粉案的审判长马万青,他告诉记者,在审判时未曾涉及到这一细节。10月11日,记者经过多方了解得知,一个神秘的举报电话,才使得这起案件暴露在公众的视野之下。
2010年12月,宁夏工商部门接到一个举报电话,询问工商部门此前公布的举报电话奖励金额能否落实。在得到肯定答复的情况下,举报人透露,在吴忠市利通区金花园A区西侧34号门面房内,存放着一批三聚氰胺超标的奶粉。12月3日,吴忠市工商局利通区一分局在举报电话提供线索的帮助下,成功查获了奶粉30.55吨。经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检测中心检验,这批30.55吨奶粉共4个生产批次,三聚氰胺含量最低的达到每公斤7.3毫克,最高的达到每公斤11.8毫克,均超出国家限定的标准,为不合格产品。
后经查明,这批毒奶粉是2010年五六月间,甘肃强乐乳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马跃强,分别从河北省保定市的焦某处购买7.5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的罗某处购买3.45吨饲料乳粉,又从宁夏一家企业购买19吨全脂淡奶粉。马跃强指使公司员工马俊河,组织工人对所购得的3批奶粉进行掺和,共生产“强乐”牌全脂奶粉31吨。2010年6月23日,马跃强以每吨27500元的价格将奶粉销售给浙江省金华市好源乳业有限公司,经该公司检验发现奶粉含有三聚氰胺,后退货给马跃强。由于国家对市场上含有三聚氰胺的奶粉监管力度加大,一时不能出手的马跃强指使儿子马乐将奶粉运至吴忠市利通区藏匿起来,直至东窗事发。
执法人员在该药房共查获6盒该假药,全部予以查封扣押。目前,安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对涉假药房进行了处理,并将进一步追溯假药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