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抗病毒指征能用抗病毒药物吗?

  一是药物出了问题。二是当抗病毒药物使用一段时间后,乙肝病毒在机体免疫功能或抗病毒药物的强大压力下,为了逃避打击,使原有的免疫力,抗病毒药物等失去作用,才能继续生存下去。乙肝病毒基因的多聚酶缺乏校正功能:由于乙肝病毒DNA的多聚酶比较特殊,只具有合成功能,而缺乏校正活性,所以复制的产品常常也原件发生差异。时间一长,乙肝病毒的基因就会发生较大的变异。三是患者方面的原因:许多患者用药不规范,存在着见好就收、吃吃停停的情况。这给医生进行抗病毒治疗和掌握耐药性的发生带来困难。

  不符合抗病毒指征滥用抗病毒药物,也有可能促使乙肝病毒发生耐药,不必要的治疗也加大了耐药的产生。在初治时没有选择耐药发生率低的药物,选择的药物不是最为理想的高效耐药品种,这给后续治疗带来困难。

  不管干扰素还是核苷类似物,都不是所有的感染乙肝病毒的人都能应用。这两类药共同的适应证是慢性乙肝病人,转氨酶升高达正常值上限的2倍~10倍,肝脏炎症反应明显者。这时病人正处于“免疫清除期”,即体内的免疫功能启动,对乙肝病毒发起围剿和清除,此时应用抗病毒药效果显著。在“免疫耐受期”,转氨酶正常或少许超过正常值,肝脏炎症轻或无,例如乙肝病毒携带者,体内免疫功能对乙肝病毒“熟视无睹”,这时应用任何抗病毒药也是枉然,对此,干扰素、核苷类似物的效果极为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