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引起眼损害的药物主要有如下几种:
(1)抗生素类:氯霉素、多粘菌素可引起视神经炎、视神经萎缩,小儿尤为敏感。四环素可引发视乳头水肿,特别是与维生素A合用时更易发生,以儿童多见。磺胺类可引起一过性近视、视神经炎、结膜炎甚至眼肌麻痹等。抗结核药链霉素有神经毒性作用,可引起突发性球后视神经炎或渐进;性视神经萎缩。异烟肼可使视神经损害和视力模糊,视力下降等。乙胺丁醇(消旋型)易引起球后视神经炎,还可致视网膜充血、视野缩小、中心盲点及绿视等。
(2)糖皮质激素类:加强的松等,可使眼内压增高、晶状体混浊或白内障,还可引起眼球突出、角膜增厚及眼色素层炎,儿童尤应注意,青光眼患者忌用。对诊断未明的红眼病使用可的松软膏有时可引起虹膜炎或使感染扩散。
(3)解热镇痛药:阿司匹林可致复视、视力减弱及模糊,可致变态反应性结膜炎。消炎痛长期服用易引起弥漫性视网膜病变,可致视野缩小、畏光、视神经萎缩甚至失明。布洛芬可引起视力减退和色觉障碍。
(4)心血管类药:洋地黄可直接作用于视觉锥细胞,中毒时早期症状是视觉障碍和色觉紊乱,可出现阅读困难,眼前点状阴影伴有红、黄、黑色光辉等。心得安长期服用可引起视觉障碍。利血平、心痛定长期服用可诱发青光眼。
(5)抗癫痫药:苯妥英钠可致幻觉、复视、眼球震颤、双侧瞳孔大小不均和调节失常。卡马西平可致结膜炎和晶状体混浊。
(6)抗疟药:氯喹用于治疗红斑狼疮和类风湿性关节炎时,因药量大,时间长,易使药物沉积角膜产生视网膜病变。
(7)抗精神失常药:奋乃静、氯丙臻等长期服用可引起眼睑皮肤过敏和视网膜变性。
(8)抗胆碱能药:如阿托品、654-2、普鲁本辛等可致瞳孔散大及睫状肌麻痹、视力模糊,并可诱发青光眼或使青光眼急性发作。抗巴金森病药物左旋多巴、苯海索等,抗组织胺药苯海拉明、扑尔敏等,三环抗抑郁剂丙咪臻等也有类似作用。
(9)抗癌药:环磷酚胺可致视网膜血管炎而失明。白消安可致晶状体混浊或白内障。长春新碱可致眼肌麻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