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龄女性患肝炎想当妈妈 从孕到生都要防

2015-03-17 14:56
摘要:
准备妊娠的妇女,孕前应进行乙肝两对半和丙肝抗体,即抗-HCV检测和肝功能检测,以便及早发现隐匿的感染……徐州传染病院咨询热线:0516-85707122

  全程导医网 徐州传染病医院/徐州结核病频道:结核病,曾经的“白色瘟疫”,目前仍是全球以及我国最重大公共卫生挑战。目前,全球每1秒就会新出现一名结核病人,每15秒死亡一例结核病人。

  徐州传染病医院专家张海晴主任介绍,我国每年新出现结核病人150万,死亡13万,发病人数居全球第二位。更为严峻的是,近年来耐药结核病疫情问题日渐突出。我国耐多药结核病人数已经居全球第二位,每年新发约12万人。

  结核菌有“三怕”

  结核菌是结核病的病因。张海晴主任介绍,结核菌的个头非常小,大概相当于人头发直径的1/60! 结核菌喜欢有氧、低温环境。在-6℃—-8℃下存活4-5年,在-40℃下可长时间存活 ,生长缓慢。

  然而,结核菌有“三怕”。一是怕热。95℃加温1分钟,或高压蒸汽30分钟即可杀死。二是怕光。阳光直射2-7小时,紫外线照射10-20分钟就可杀死。三是怕酒精。浸泡20-30分钟也可杀死。根据它的特性,我们就可以有条件地防控。

  结核病的传染与发病

  据了解,痰菌阳性的肺结核病人是主要传染源,主要途径是呼吸道传染,当病人咳嗽、咳痰、打喷嚏、大声说话时喷出的带有结核菌的飞沫,被吸入肺造成感染。一个传染性肺结核病病人一年可传染10-15人。

  不是所有被传染的人都会发病,人感染结核菌后仅有5-10%的人发病。幼儿、老年人和营养不良、糖尿病患者、胃切除术后、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者、艾滋病患者发病率较高。

  肺结核病的症状

  张主任介绍,肺结核病的症状主要表现为:

  1、呼吸系统症状:咳嗽、咳痰、咯血、胸痛、呼吸困难等。有咳嗽、咳痰2周以上或伴有咯血等可疑症状者应及时到当地结核病医院就诊。

  2、全身症状:疲乏、消瘦、食欲减退、低热、盗汗、妇女月经不调等,少数重症结核病可出现高热等症状。

  怎样确诊结核病

  张主任提醒,如怀疑肺结核需做以下常规检查:

  (1)影像学检查:可用X线或胸部CT等。

  (2)痰的检查:用专用痰盒送检。痰菌检查如发现结核菌即可确定为传染性肺结核病人。这是诊断肺结核的主要依据,但痰菌阴性不能排除肺结核。

  (3)有可疑结核病者可作结核菌素(PPD)试验或结核感染T细胞检测等,但不是诊断结核病主要依据。只能作为辅助诊断之一。

  结核病的治疗和预防

  结核病主要是用药物治疗,遵循“五原则”:早期、联合、适量、规律、全程。一般初治用4种药物联合治疗,药物剂量要适当,按时服药,完成规定的疗程,遵医嘱停药。

  在预防方面,应注意以下几点:

  (1)尽早发现痰菌阳性的肺结核病人,及时给予抗结核治疗,彻底治愈,是消灭传染源、控制结核病的最佳手段。

  (2)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身抵抗力。不要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大声谈笑,以免细菌通过飞沫、痰液传给健康人,以切断传染途径。

  (3)及时接种卡介苗。卡介苗对部分血行播散结核病和结核性脑膜炎有效。

  (4)病人要注意消毒隔离,勤晒衣被,注意室内通风。可用84消毒剂等进行消毒。

  育龄女性患肝炎想当妈妈 从孕到生都要防

  发布时间15.3月

  全程导医网 徐州传染病医院/徐州结核病频道:28岁的小梅是一名肝炎患者,结婚3年多的她一直渴望有个自己的宝宝。然而,患有病毒性肝炎还能正常怀孕吗?孕妇的肝炎会传播给下一代吗?这些问题却深深困扰着她。

  市传染病医院一病区主任王骥介绍,肝炎的孕妇能正常怀孕,但为了阻止肝炎传播给下一代,就必须在孕前、妊娠期、分娩期以及产褥期做好处理。

  孕前一定要三项检测

  王骥说,准备妊娠的妇女,孕前应进行乙肝两对半和丙肝抗体,即抗-HCV检测和肝功能检测,以便及早发现隐匿的感染。平时除注意饮食卫生外,要进行乙肝疫苗预防接种。看病、打针应在正规医疗单位进行,以减少医源性传播。

  肝功能正常的乙肝病毒慢性携带者,应进一步检测HBVDNA,以了解病毒复制情况及母婴传播的几率。肝功能异常的肝炎患者,应首先治疗肝炎。急性肝炎患者应在肝功能恢复正常并稳定两年后怀孕最为理想。慢性肝炎患者也应在肝功能相对稳定的时期怀孕。已有肝硬化的妇女妊娠风险极大,除非本人有强烈的生育要求,原则上应不考虑妊娠。

  妊娠期至少每月查一次

  王骥介绍,肝功能正常的慢性病毒携带者,应按期进行产前肝功能检查,28周前可每月检测一次,28周后随妊娠周数增加,肝脏负担加重,出现肝功能异常的机率增加,可每两周甚至每一周检测一次。

  患慢性乙型、丙型肝炎的孕妇如出现肝功能异常但仅是转氨酶(ALT)轻度或中度增高,临床症状较轻,经休息,结合药物治疗病情可获减轻,基本不需要终止妊娠。如果孕妇出现黄疸,除胎儿的监测需加强,孕妇的病情应重点观察,以防止向慢性重型转化。

  发展中国家的临床资料显示:妊娠期发生急性黄疸型肝炎对妊娠有很大影响。妊娠特别是晚期妊娠并发急性黄疸型肝炎,发生产后出血、DIC及胎婴儿并发症的比率均明显增高。

  因此,对此类患者必须慎重对待,及时住院治疗,严格卧床休息,积极予以保肝、降酶、退黄治疗。一般不主张在急性期终止妊娠,因为此时手术可加重肝功能的损伤,故应积极治疗,待肝功能好转后再行人工流产、中期引产等处理。如发生流产,应注意因凝血因子缺乏所致的大出血,及时补充纤维蛋白原、凝血酶原复合物、新鲜血浆,即时应用各种止血药物。

  肝硬化妇女如有强烈妊娠要求者,应评估是否处于肝硬化代偿期,是否处于肝炎静止期,满足上述二条件者可在严密观察下妊娠至32——35周终止,分娩方式以剖宫产为宜。

  妊娠期病毒性肝炎用药应尽量简化,应选择药效确切,并对胎儿比较安全的药物,避免使用尚不明确对胎儿是否有害的药物。抗乙肝病毒药物如阿德福韦酯、恩替卡韦、干扰素,不应用于妊娠期。

  过去,妊娠28周后每月注射一次抗乙肝免疫球蛋白的做法,现已证实对减少孕妇体内病毒数量和减少母婴传播率并无实际作用,现已停止该种方案。

  肝炎严重的产妇最好剖宫产

  据了解,一般肝功能正常、凝血功能正常的孕妇。如无剖宫产指征,均可选择自然分娩。

  剖宫产是否能减少母婴传播的几率?临床统计,联合使用抗乙肝免疫球蛋白和乙肝疫苗的新生儿,剖宫产和自然分娩两者母婴传播的几率并无明显差异。

  肝炎较重的孕妇,分娩方式以剖宫产为宜,并作好新生儿窒息的抢救工作。

  新生儿出生后应在24小时内注射抗乙肝免疫球蛋白和乙肝疫苗,长期研究证实此种方法可使母婴阻断成功率大于90%。

  关于乙肝产妇母乳喂养问题,目前学术界意见尚不一致。一般认为,HBsAg阳性而HBeAg阴性、HBVDNA阴性的产妇可母乳喂养,并认为母乳喂养可调节婴儿产生抗HBs,有利于消除体内的HBsAg。但对HBeAg阳性,尤其同时HBVDNA阳性并正服用抗病毒药的产妇应予回乳,放弃母乳喂养。王骥主任提醒,产妇要遵医嘱定期复查肝功能,如有异常,及时处理。

  ▉专家介绍:

  王骥 徐州市传染病医院一病区主任,主任医师。毕业于南京医科大学,徐州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成员、徐州市医保中心慢性病鉴定终审专家,徐州医学院兼职副教授、中华医学会会员、徐州市感染病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苏省中西医结合活血化瘀专业委员会常委。

  擅长:长期从事传染病临床医疗与研究,对各型病毒性肝炎及肝硬化诊疗有独到之处,开展肝组织病理常规及免疫组织化学检查,尤其擅长肝癌及巨脾、肝肾囊肿的介入治疗。发表论文10余篇,多次承担市级科研课题,曾获徐州市科技进步奖。

  徐州导医电话:0516—85707122

关注全程导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