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保健院产科专家朱锦明:妊娠合并心脏病的治疗

  在线专家:朱锦明1992年从徐州医学院医疗系毕业后,一直从事妇产科临床工作。2002年8月到北京大学妇产科学系攻读硕士学位,致力于“胎儿脂肪酸氧化代谢缺陷于妊娠期孕妇肝损害关系”的研究,荣获北京大学“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称号,并获得北大“优秀学生奖学金”。

  工作近20年,在妊娠合并症、并发症及胎儿先天缺陷诊断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先后在《中华妇产科杂志》、《《北京大学学报》(医学版)及《中国妇产科临床杂志》等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论著多篇。目前,参加国家科技部重大科研项目一项、市科技局、卫生局科研课题各一项。目前担任省中西医结合学会妇科分会常务委员、徐州市生殖医学会秘书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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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妊娠合并心脏病的发生率虽然不太高,约为1%左右,但死亡率较高,占我国孕产妇死因的第2位。近年来,随着先天性心脏病手术成功率的提高,使妊娠合并心脏病的类型发生了变化,由以往风湿性心脏病为主变为先天性心脏病为主,而且妊娠合并先天性心脏病有增长的趋势。要降低妊娠合并心脏病的死亡率,重视孕前及孕期保健尤为重要。

  妊娠合并心脏病的症状

  徐州市妇幼保健院产科副主任朱锦明介绍,心脏病心功能分级,对于心脏病患者孕前评估能否妊娠及妊娠后,心脏能否承受继续妊娠及分娩所带来的负担有重要的意义。心功能共分为4级。Ⅰ级:一般体力活动不受限制。Ⅱ级:一般体力活动稍受限制,活动后心悸、轻度气短,休息后无症状。Ⅲ级:一般体力活动显著受限制,休息时无不适,轻微日常工作即感不适、心悸、呼吸困难,或既往有心力衰竭史。Ⅳ级:不能进行任何活动,休息时仍有心悸、呼吸困难等心力衰竭表现。心功能分级应进行动态观察,每月一次,它与决定可否妊娠、分娩时机、分娩方式及预后判断密切有关。

  心脏病患者能否妊娠?

  朱锦明说,妊娠和分娩都可对心脏病孕妇的生命构成威胁。妊娠使血容量、心排血量及心率增加,使心肌耗氧量加大,这些都可显著加重心脏的负担。妊娠32~34周及以后,这种生理负担达高峰,是妊娠合并心脏病孕妇的心衰易发期。进入分娩期后,子宫收缩及第二产程的屏气,都会明显增加心脏负担,尤其是胎儿娩出后的血液动力学的剧烈改变,更易发生心衰。第三个心衰易发期是产后2~3天内,子宫缩复使子宫内的血液进入体循环,孕期组织间潴留的液体也大量进入体循环,使血容量在短期内明显增加,可再一次加重心脏负担而发生心衰。妊娠、分娩及产褥早期,对心脏病患者的安全是一个严重的考验,可能心脏能承受孕育带来的额外负担,闯过了这一“险滩”;也可能闯不过去,被“激流”吞噬。因此,心脏病患者能否孕育,除重视孕期监护外,孕前咨询也极为重要,哪些心脏病可妊娠,哪些不能妊娠;即使是允许妊娠的几种类型心脏病,也还要根据其心脏的功能状况,才能决定能否妊娠。

  ⒈ 有下列情况者不宜妊娠,即使已是妊娠早期也应予以终止:

  ①心功能Ⅲ级及Ⅲ级以上者;

  ②有过心力衰竭病史,妊娠后发生心衰的可能性较大;

  ③紫绀型先天性心脏病、联合瓣膜病变、有风湿活动及细菌性心内膜炎者;

  ④心电图提示有房颤、心室肥厚及心肌损害者;

  ⑤未经手术纠治的心脏病患者,或虽经手术治疗,但仍未能改善心功能者;

  ⑥心功能检查,射血分数(EF)≤60%,心排血量指数(CI)≤3.01/m2等。

  ⒉ 无以上不宜妊娠内容者,心功能为Ⅰ~Ⅱ级,也无糖尿病、甲亢、高血压及肾脏病等合并症者,可以妊娠。妊娠后应在内科和产科医师共同严密监护下,定期进行产前检查,大多能耐受妊娠和分娩。产前咨询过“关”者,千万别掉以轻心,以为已稳操孕育的胜券,不进行或不认真地按时进行产前检查,小心在妊娠和分娩的漩涡中翻船。资料提示,未经系统产检者的心衰发生率和死亡率比按时产检者高10倍左右,所以,产前检查对确保心脏病孕妇的安全极为重要。

  ⑴ 妊娠期

  ①严格进行定期产前检查。妊娠20周前,每2周1次:20周后,尤其32周后,每周1次,有助于及时早期心衰。发现早期心衰应立即住院治疗。应予预产期前2周左右,提前住院待产。

  ②保证充分休息,每天保证有10小时睡眠,避免情绪激动,以减少氧耗量。

  ③积极预防、及时消除引起心衰的各种诱因,如纠正贫血,避免上呼吸道感染等各种感染。

  ④饮食应以高蛋白、高维生素、低脂肪及低盐为宜,孕16周后,每日食盐量不宜超过5g。适当控制体重,整个孕期体重增加不宜超过10kg,以免加重心脏负担。

  ⑤加强对心功能状况监护,发现早期心衰的表现:轻微活动后出现胸闷、气急和心悸等现象;体重迅速增加,每周超过0.5kg;夜间出现胸闷、气急,不能平卧的现象;肺部听诊于肺底部听到罗音等。出现早期心衰表现后,不可大意,应及时住院治疗,以免病情加重,造成不良后果。

  ⑵ 分娩期

  临产后,首先根据孕妇当时情况,选择合适的分娩方式。

  ① 对胎儿偏大、心功能Ⅲ级及Ⅲ级以上或阴道分娩的条件较差者,宜选择剖宫产术结束分娩。

  ② 对心功能Ⅰ~Ⅱ级、胎儿正常大小、阴道分娩的条件较好者,可在严密观察下阴道试产。试产过程中,可适当给予杜冷丁等镇静剂,使产妇保持安静,以免过度增加耗氧量。宫口开全后,不宜让产妇多屏气,可采取胎头吸引术或产钳术进行阴道助产,缩短第二产程,以免产妇在屏气时,对心脏造成过度负担而致心衰。第三产程,胎儿娩出后,立即在产妇腹部放置砂袋,以防腹压骤降而诱发心衰,并肌注缩宫素(禁用麦角新碱),以防产后出血。

  ⑶ 产褥期

  产后3日内,尤其是24小时内,是发生心衰的危险期,应密切监护。

  ① 腹部砂袋应于分娩24小时后去除。

  ② 分娩后,应给予广谱抗生素预防感染,抗生素使用时间为1周左右,无感染征象时方可停药。

  ③ 心功能为Ⅲ级及Ⅲ级以上者,不宜哺乳。

  ④ 产后,尤其剖宫产术后,应早期活动肢体,以免引起静脉血栓。

  ⑤ 分娩后应采取切实有效的避孕措施,宫内节育器有可能导致感染,不宜采用。不宜再妊娠者或愿行绝育术者,可行输卵管结扎术(也可丈夫行输精管结扎术),因心脏病女性的早孕人流术,风险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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