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抢戏”会否反而冲淡亲情?

  70多岁的南京盲老人王映梅,和子女不住在一起。她难过时就会在床上喊儿子:“我头昏啊,儿子也不来!”“我儿子不来哦,不带我去看病哦。”记者了解到,其实老人40多岁的小儿子隔半个月就会来一次,但是老人觉得这还不够。

  “‘子女常回来看看’写入法律是很有道理的,但是如果有老人一旦不顺心就因此把子女告上法庭,会不会把亲情搞淡了?”陆先玲说,“老小老小”,老人往往很孩子气,因为生活面狭窄,会一时想不开、意气用事,如果闹上法庭,一旦矛盾激化,双方感情就更淡了,脸皮撕破了,想恢复就不容易了。

  据一家网站调查,48%的网民认为,父母可以起诉子女,要求他们“常回家看看”;同时41%的人认为,感情不能勉强,被强迫的关怀不会带来温暖。

  “现代中国人比较喜欢的方式是:两代人就近居住,彼此互相帮助。”省老龄委副主任牛飚认为,“常回家看看”唱唱可以,但写入法律可能就会缺少人情味了。眼下,有很多父母和年轻人住在一个社区,一栋楼、甚至门对门,这样既互相帮助,维护了尊老爱幼的伦理,又适应了两代人各自的需求,保持着和谐的代际关系。我省3年内要新增600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这些老人的“家”,不是物理空间概念,而是具有人际关怀、情感交流,同时具备物质养老和精神养老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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