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导医网 徐州健康广播: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握奇数据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幼君建议,将女性产假延长至3年,由社保提供3年的生育津贴或由财政出资保障,以改善幼儿家庭紧张的生活状况。
现行的产假制度规定,一般职业女性可以享受98天的产假。也就是说,身为职业女性的妈妈们,在产后全身心陪伴婴儿的时间只有3个月。人大代表建议延长产假,让女性全心全意在家养育孩子,既解放了女性,又让年幼的孩子得到更充分的呵护,当然是值得认可和期待的好建议。
理想的落实,需要现实的保障。女性放心大胆休产假的前提是,请假的时候工作单位能够批准,休假期间能够享受应有的薪资和福利保障,假期满后能够顺利重返工作岗位。如果只想着延长产假,却可能让女性丢了收入甚至丢了工作,这岂不是让职业女性们因小失大?
令人欣慰的是,王幼君代表既谈理想也重实际,他对延长产假的配套制度也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在建议延长产假至3年的同时,他建议由社保或者财政提供产假期间的生活津贴,这样的建议是提供一种现实的保障,以免休假女性及其家庭承受收入被剥夺的风险。可是,休产假不仅需要考虑短暂的假期收入问题,更要考虑长远的收入保障问题。在当前的用工环境下,劳动力普遍供大于求,而且女性就业困难尤甚,如果休满长达3年的产假,企业不再为休假女性保留职位,妈妈们“重出江湖”的胜算能有几成?工作机会被剥夺的风险不排除,3年产假的可行性不能不令人担忧。
理想说,母亲全身心哺育幼儿,不仅对家庭有利,甚至对整个国家下一代健康成长有利,延长产假势在必行;现实说,女性就业和再就业存在严峻挑战,企业用工成本存在明显抬升的负担,延长产假困难重重。产假之困,在理想和现实之间确有距离。
不妨换个角度考虑产假的延长制度,在坚持由社保或者财政提供产假期间生活津贴的正确取向下,无论是延长产假到半年、1年或者3年,可以设定假期的法定下限和上限标准,以法定的下限确保女性的最低休假权利,以上限确保女性的最高休假权利。而在产假下限和上限区间之内,女性和雇佣单位之间可以自行协商,为女性维权提供充足法律依据,为企业用工决策权提供自由,让有条件的女性和企业当下就能延长产假,让暂时没有条件的女性和企业今后能够延长产假,这是理性的制度完善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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