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提交《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报告

  全程导医网 健康广播:马上就是“六·一”儿童节了,我省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做得如何?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提交了一份我省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现状1:强奸、猥亵等案件占比大

  报告显示,我省18岁以下未成年人约1451万。省检察院统计显示,2011年至2013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案件中强奸、猥亵、伤害等案件占较大比例。

  此外,还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是司法保护有一些薄弱环节,“性侵类案件受害人心理伤害尤为严重,但依照现有法律规定,不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还是刑事案件终结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法院都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判决金额往往是医药费等直接经济损失,与未成年受害人的心理侵害和生活影响的严重性不相适应。”对此,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加大对性侵类案件的民事赔偿责任,对受害人予以较高数额的精神赔偿。

  现状2:未成年人保护责任主体不明晰

  5月6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曾在南京召开第一次会议,专门听取省政府及有关单位的情况汇报。省法院、检察院、民政厅等部门都提出,目前未成年人保护的责任主体模糊,各个职能单位之间不容易形成合力,哪个都不承担责任。

  省民政厅副厅长钮学兴直言:“社会力量形成碎片化,保护碎片化,每个部门各说各的,最后出现江宁饿死儿童案件和类似这样的案件,很典型,最后哪个部门都管不了,哪个部门都追究不了责任。儿童死亡了都没有部门责任。”

  现状3:非法弃婴行为多了

  钮学兴介绍,广州弃婴岛关闭后,南京弃婴岛现在每天仍会收到2到3个弃婴,平均下来,每个孩子治疗养育要10万块钱,一方面财政压力较大,另一方面社会伦理道德的争论也一直不断:“这方面我们一方面加强安全网的建设,另一方面呼吁相关方面继续加大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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