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导医网 徐州妇幼保健频道:2024年7月1日,徐州市妇幼保健院首例辅助生殖项目医保结算成功进行。陈女士(化名)在徐州市妇幼保健院进行“取卵术”项目,发生费用2500元,医保报销1750元,个人承担750元。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实施积极的生育支持政策,降低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要求,自2024年7月1日起,江苏省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明确项目报销待遇
江苏省内参保人员在徐州市妇幼保健院就诊发生的13项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的门诊治疗费用,实行门诊按项目单独支付。支付额不挤占门诊统筹基金限额,个人负担部分按规定纳入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职工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治疗期间发生的其他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药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执行。
二、明确医保基金支付政策
(一)确定诊疗项目医保支付类别1.“人工授精”等5个项目按照甲类管理;
2.“胚胎培养”等8个项目按照乙类管理。
(二)全省统一乙类项目先行自付比例乙类项目个人先行自付为10%。
(三)确定部分诊疗项目医保限定支付范围“胚胎培养”等5个项目基金支付不超过3次/人,组织、细胞活检(辅助生殖)需符合一定条件且基金支付不超过3次/人。
(四)明确省内门诊就医实行按项目支付参保患者在徐州市妇幼保健院门诊就诊,除先行自付部分外,职工医保统筹支付比例为80%,居民医保统筹支付比例为70%。
徐州市妇幼保健院按照省、市医保局统一部署,优化医保结算流程,提高医保服务效能,成功实现辅助生殖项目医保结算,能够进一步促进我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高生育支持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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