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长期护理保险新政策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失能人员的生存和生活质量,积极推进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市级统筹,2021年8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徐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徐政办发〔2021〕86号)。从2022年起徐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全市统一筹资标准、统一鉴定标准、统一待遇标准。具体筹资由原来每人每年100元或50元的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年70元,个人缴费标准统一调整为20元。(市区参保人员个人缴费由每年缴纳30元,降低到20元,部分县(市、区)个人缴纳由10元统一调整为20元。)在调整筹资标准的同时,借鉴外地经验做法,参保人员享受待遇标准适当调整,增加对居家亲情护理人员进行护理技能的培训和专业指导,提升家人或护工的护理能力,积极推进居家上门照护服务。

  徐州市医保中心照护保险科咨询电话:85802928。(来源:徐州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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