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医保中心制定城镇职工医保 A级定点零售药店评定标准

  全程导医网 徐州医保信息:为做好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科学合理地评定A级定点零售药店,3月1日,徐州医保中心制定《徐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A级定点零售药店评定标准》。

  根据地理区域、人口密度、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能力情况,遵循供需平衡、择优选择、鼓励竞争、动态管理的原则,结合我市经济发展、行政区划调整、定点医药机构分布的变化,按以下原则分区域评定设置A级定点零售药店:主城区的泉山、云龙、鼓楼每区分别评定设置3家A级药店,沛县(限大屯矿区、新城区)、铜山区(限铜山办事处、新区办事处、茅村镇、利国镇)、贾汪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限东环办事处、大庙办事处、大黄山办事处、金山桥办事处、金龙湖办事处、徐庄镇)、新城区(限大龙湖办事处、潘塘办事处)分别评定设置1家A级药店。

  据了解,A级定点零售药店评定须满足以下条件:认真执行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诚信履行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管理制度健全、服务规范、公众信誉好。医疗保险定点(B级)服务连续满五年;具有稳定、整洁的营业场所,营业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以信用等级综合考核总得分为序,结合营业面积,区域内定点医药机构分布以及管理需求综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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