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将建立市区基本照护保险制度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全程导医网 徐州医保信息: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健全徐州市社会保障体系,解决长期失能人员生活照料、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医疗护理等难题,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6〕80号)和《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建立市区基本照护保险制度,并于今年7月1日实施。现将我市市区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有关情况发布如下:

  一、建立照护保险制度的目的和意义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速,解决失能人员特别是重度失能人员的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成为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国家“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对我市照护保险制度建设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高度重视,将照护保险制度作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项前瞻性制度安排予以推进。2017年2月1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徐州市市区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徐政办发〔2017〕18号),标志着我市照护保险制度正式建立。这项制度的有效运作将会大大减轻失能人员家庭长期照护负担,增加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照护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原则。坚持全员覆盖、多元筹资、保障基本、待遇分级、鼓励居家的原则。在资金筹集和使用上,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在基金管理上,同其他社会保险基金一样,将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启动时间。自2017年7月1日起,试行实施基本照护保险制度,将市区(含泉山、云龙、鼓楼、贾汪、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纳入照护保险参保范围。下半年起,市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缴费后即可申请享受照护保险待遇。鉴于我市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正在整合期间,按照制度统一设计、分布组织实施的办法,待整合完成后适时将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纳入照护保险参保范围。

  (三)筹资标准。照护险建立初期,按照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5‰左右筹集基金。筹集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年100元,其中个人每人每年缴纳30元、医保统筹基金筹集每人每年30元、政府补助每人每年40元。

  (四)失能鉴定标准。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导致失能,经过不少于6个月的治疗,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的专家鉴定符合重度失能标准,可以享受照护保险待遇。鉴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行业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定。

  (五)照护服务形式。参保人员根据自身不同的护理服务要求,可选择入住协议照护服务机构照护床位接受照护服务,也可以接受协议照护服务机构提供的上门照护服务。同时,对居家接受非协议照护服务机构照护的,对个人适当发放照护补助。

  (六)协议照护服务机构的范围。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护理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部分承担老年护理服务的二、三级医疗机构,可申请成为协议照护服务机构。经营规模较大、照护服务人员数量较多,能提供符合照护标准服务的企业,也可申请成为协议照护服务机构,提供居家照护服务。

  (七)照护保险的待遇。参保人员接受协议服务机构的照护服务,发生符合规定的床位费、照护服务费、护理设备使用费、护理耗材等照护费用纳入照护保险支付范围。在医疗机构照护床位接受照护服务的,支付标准为每人每天48元;在养老机构照护床位接受照护服务的,支付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协议照护服务机构提供的居家照护服务,按每人每月500元定额支付。对居家接受家人等非协议照护服务机构照护服务的参保人员,发放照护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5元。

  启动基本照护保险制度新闻发布会问题

  1、什么是基本照护保险制度?

  基本照护保险制度是以社会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市试行的基本照护保险制度以处于重度失能状态的参保人群为保障对象,先行重点解决这部分人群的照护难题。下一步,随着照护保险制度建设的不断推进,我们将逐步扩大保障人群的覆盖面,提高待遇保障水平。

  2、参加照护保险的人员可以得到什么实惠?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速,重度失能人员数量逐步增加。他们的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普遍成为所在家庭的难题。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保障制度,解决这个现实难题,我市建立了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突出社会共济、责任共担的理念,按照政府补助和医保统筹基金拿大头、个人拿小头的方法,筹集照护保险基金。政府补助每人每年40元、医保统筹基金每人每年30元,个人每人每年缴纳30元。鉴定通过的重度失能人员在医疗机构照护床位接受照护服务的,支付标准达到每人每天48元;在养老机构照护床位接受照护服务的,支付标准确定为每人每天30元,重度失能人员的照护难题可以得到初步解决。

  3、参保人如何缴纳长期照护保险费?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从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划转;未建立个人账户的参保人员,在每年缴纳大病医疗救助时一并缴纳。

  4、参保人员怎么申请享受照护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导致失能,经过不少于6个月的治疗,经鉴定符合重度失能标准,可以享受照护保险待遇。参保人员申请享受待遇的,由其代理人携带相关材料,填写《徐州市市区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失能鉴定申请表》,向市照护保险经办机构,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提出失能鉴定申请。经办机构委托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鉴定。鉴定依据《徐州市市区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表》进行逐项评分,达到重度失能标准即可纳入照护保险保障范围。我们使用的《评估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行业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定,60周岁以下参保人员参照此标准执行。

  徐州健康热线:0516-85707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