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导医网 徐州医保信息:“医保卡明明一直在身上,没有丢失过,密码也没有泄露给别人过,这卡上的金额却少了100多元钱,是咋回事?”最近几天,不断有市民咨询关于医保卡金额莫名减少的问题。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有关规定,徐州市对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进行了相应调整。从今年1月1日开始,从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中扣除个人负担的当年大病医疗救助费用和补充医疗保险费用。
日前,张女士来电反映,医保卡里突然少了112元,上次买药时,还剩1945.72元,可是这次就剩下1833.72元,在这之间她从未动过医保卡,卡也一直在自己身上,这钱咋会“飞”了?她当即询问这家药店工作人员,对方调出了她卡上划出的买药金额和所剩的余额让她看,显示该药店没有划错金额,张女士怀疑她的账户出了问题。
对此,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解释,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徐政办发[2016]112号)文件精神,我市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进行了相应调整。市区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100元调整到200元,参保单位和个人(含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各缴纳100元。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由参保人员个人全额缴纳。新参保职工参保当月,按全年标准一次性缴清当年大病医疗救助费用。以后年度应于每年1月底前一次性缴清全年费用。同时,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的补助待遇也由原来的每年26万元最高支付限额提升为28万元。此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文件规定,参保人员每年1月份需从个人账户中扣除个人负担的当年大病医疗救助费用和补充医疗保险费用。参保职工和退休人员扣除112元(大病医疗救助费用100元+补充医疗保险费12元),个人缴费的失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扣除212元(大病医疗救助费用200元+补充医疗保险费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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