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导医网 徐州医保信息:1月23日,徐州市人社局在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两参一改”评议现场,接受社会评议团代表提出了医保、养老保险等问题,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解答。
问: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答: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36号第十八条规定,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1.男满6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其中,45周岁前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45周岁后仍继续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过的女工人,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的女参保人员,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女失业人员,年满55周岁);
2.符合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从事井下、高温、低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并达到规定年限的,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
3.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设区的市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均按照规定足额缴费;
(三)缴费年限1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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