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国家局和省局的统一部署, 徐州药监局联合市卫生局就化妆品日常监管工作作出部署。
一是明确监管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各地化妆品卫生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卫生监督管理。机构改革调整到位前,卫生行政部门要继续按照现有职能履行化妆品卫生监管职责,各地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做好衔接,避免监管真空。
二是加强监督管理,严格依法行政。各地化妆品卫生监管部门要严格依法开展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化妆品,要及时采取下架、暂停生产销售、信息通报等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使用安全;对违法违规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是加强帮扶指导,强化企业责任。要加强对化妆品从业人员有关法规规章、标准的培训,提高化妆品从业人员素质,强化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确保上市化妆品的卫生安全。
四是加强工作联系,按时报送信息。各地监管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做好对化妆品卫生监督检查、监测等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