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将建成10-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 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全程导医网 徐州健康信息5月4日下午,我市召开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动员会。为推进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创新发展,确保完成试点工作任务,增进老年人社会福利,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会上发布了《徐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统计数据:至2017年底全市60岁以上人口占比18%

  至2017年底,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88.36万,占总人口的18%,未来几年还将以年均10万人的速度递增,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解决好养老问题迫在眉睫。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是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去年我市被列入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为此,我市研究制定了《徐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主要目标: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2018到2020年,通过实施三年改革,进一步加快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法规体系,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加快提升社区养老服务依托能力,加快提升机构养老服务规模和水平,加快发展具有徐州特色的养老服务产业,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改革,不断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全面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融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提高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能力,提高老年人健康养老和积极养老水平,提高老年人晚年生活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方案》重点任务:试点期末形成10-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

  探索居家和社区养老市场化运作机制。根据老年人服务需求,科学规划、合理布点,加快推进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中央厨房、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试点期末形成10-15分钟的居家养老服务圈。2018年起,鼓楼、云龙、泉山区新建或改扩建上述三类项目,分别按照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市、区两级按5:5分担。

  落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面积标准,已建小区未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且规划无养老用房的,鼓励所在区政府租赁解决,2018-2020年期间租金由市、区两级财政5:5分担,2020年后由所在区负担,福彩发行费给予资助。

  《方案》具体实施:试点期末城市托管比例达到60%

  要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率。支持社会力量托管运营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标准化、定制化服务,试点期末城市托管比例达到60%、农村达到30%,使社会力量成为提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主体。

  加大对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的扶持引导,鼓楼、云龙、泉山区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持续运营1年以上的,分别给予每年5万元和3万元运营补助。支持上述各区依托老年中央厨房开展送餐助餐服务,按年送餐助餐人数给予4-6万元运营补助。上述补助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5:5分担。

  培育品牌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重点培育打造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的居家养老服务运营主体。试点期末,主城各区至少培育2家能够连锁运营10家以上、其他县(市)区至少培育2家能够连锁运营5家以上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品牌养老服务机构。

  探索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与机构养老融合

  养老机构全面辐射带动居家社区养老。探索机构社区化模式,解决居家养老供给不足、质量不高等问题。支持养老机构托管周边社区已建成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将托管数量和服务质量作为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的重要参考因素。打破机构养老与居家社区养老的边界,养老机构全部打开“围墙”,将机构内的餐饮洗浴、康复、护理等各种专业化服务延伸到周边社区有需求的老年人,充分发挥专业资源的最大效用。

  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

  探索社区机构化模式,满足老年人不愿离家、不愿离开社区的养老服务需求。各县(市)区充分调动资源,通过改造利用社区现有的公共设施或闲置的物业资源,因地制宜地发展小规模、多功能、专业化的嵌入式养老机构,搭建起居家、社区与机构的桥梁,打通养老服务绿色通道,就近就便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居家照护、家庭病床、康复护理、精神关爱等专业化服务,实现机构养老专业化与居家养老亲情化的结合。

  打造子女与老人共同或相邻居住的亲情养老住宅

  强化家庭养老作用。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依托市场,建设和改造一定比例的子女与老人共同或相邻居住的亲情养老住宅,探索开展子女护理技能免费培训。

  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及从业人员失信“黑名单”制度,把恶意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从业人员和违规失信开展为老服务的组织纳入到“黑名单”中,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补助资金:2018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5076万

  市财政局局长姚宾礼表示,市本级预算2018年共安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5076万元,其中,机构养老补助资金334万元、居家养老补助资金992万元、尊老金补助资金750万元、预留社区居家养老改革试点补助资金3000万元。

  为规范和加强试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试点工作任务,市财政局会同民政局,结合近年来我市养老服务资金的使用情况,研究拟定了《徐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中第十条规定,中央补助资金由各地统筹其他渠道的政府补助及社会资源,重点培育和打造一批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的龙头社会组织或机构、企业,使社会力量成为提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主体。

  支持探索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服务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府购买服务水平,建立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支持探索适合农村实际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模式,满足农村高龄、空巢、贫困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

  探索“互联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及智能养老技术应用

  支持探索多种模式的“互联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及智能养老技术应用,促进供需双方对接,为老年人提供质优价廉、形式多样的服务。支持采取多种有效方式,积极推进医养结合等。

  第十七条提到,各地财政、民政部门应对中央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并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而2018年度省已下达我市中央试点资金3038万元,按照市政府研究批准的分配方案,中央补助资金分为基本补助资金、重点项目补助资金和绩效考核奖励资金,分别占50%、30%和20%。

  基本补助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依据各县(市)区老年人口规模、财力状况、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基础等测算。老年人口数采取户籍人口数,以市公安局统计数据为准。

  重点项目补助资金按照各县(市)区申报拟开展的重点项目数量、投资规模等指标进行综合测算分配。绩效考核奖励资金对落实改革试点任务积极主动、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给予倾斜支持,主要依据各县(市)区试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重点项目运营服务情况等方面确定。

  根据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市民政局按照主城区、其他县(市)区各50%编制上级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市财政局同意后,当年按一定比例预拨各单位,次年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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