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卫计委通报2013-2015年度市重点学(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专项资金检查

  全程导医网 徐州卫生信息: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徐州市卫生计生委与市财政局于8月18日-9月9日组织专家对2013-2015年重点专科及人才培养专项资金的落实、配套、分账核算、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了专项检查,现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检查以市区范围内的重点学(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单位为重点,涉及委属单位11家,系统外单位2家。从检查情况看,委属单位均能按市财政下达的重点学(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专项资金设置分账核算,大部分单位能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配套资金,其中市妇幼医院、市儿童医院配套资金比例接近1:2,突显了对重点学(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重视;在专项资金管理上,市儿童医院做的较为规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专项资金管理流程,财务除设置分户账外,相关科室设置专项资金台账,配套资金扎口科教科统一行文,财务科据此入账配套,每笔专项资金支出均由项目部门、项目人、科教负责人签字确认,记录详实、责任明确,同时建立了“科室协调工作函”制度督办相关人员专项资金使用进度,专项资金在项目结束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市传染病院、市东方人民医院、市肿瘤医院、市中心医院科教部门负责的项目,都由单位出具文件或书面通知财务部门安排配套资金;市一院建立了“科技计划项目及人才培养专项经费支出明细台账”制度;在专项资金使用上,各单位基本能够做到使用规范、专款专用、没有发现弄虚作假、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使用较慢,没有充分发挥效益。截至2016年8月底,系统内11家单位共安排专项资金(含市级财政专项和配套)6135.13万元,已使用3307.61万元,资金使用率仅为53.91%,市口腔医院、市妇幼医院、市中心医院使用率不足20%,特别是一些单位2015年前财政专项经费至今尚未使用完毕。

  (二)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通过检查发现市中医院、康复医院、市疾控中心在分账中没有体现配套资金,中心医院没有按要求足额安排配套资金;徐医附院、徐矿总院既没有在财务分户核算也没有在财务账上反映配套资金,不符合“重点学(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三)专项资金管理流程不规范。部分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调整变化频繁、计划性不强;部门(科教、财务、物资管理部门、项目部门或项目人)之间缺少沟通、协调、制约机制,致使科教、财务、项目部门各记各的账,许多项目支出内容没有从专项经费支出,专项资金使用进度不快。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请各相关单位加强“市重点(学)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专项资金”的管理。加快专项资金使用进度,确保12月10日前将2013-2015年市财政安排的重点(学)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专项资金形成支出,同时要及时配套资金,单独分账核算,对在单位大账支出的重点(学)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经费进行相关账务调整,保证专项资金核算的准确性,并加强单位内部各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完善的专项资金预算支出管理机制和专项资金管理流程,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发挥效益。

  (二)请各相关单位于12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市卫计委科教处。对不能及时安排配套资金的单位,将在以后的“市重点学(专)科建设及人才培养”项目评审中取消单位资格并停止安排专项资金;对于2015年以前市财政安排的专项经费在12月10日前仍不能形成支出的,将予以收回,调剂给其他单位使用,并停止安排下一年度的专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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