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农村基层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建设方案(试行)

  全程导医网 徐州卫生信息为切实提高农村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根据《中共徐州市委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建设加快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精神,徐州市卫计委组织制定了《徐州市农村基层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建设方案(试行)》。

  一、目标任务

  到2017年,在全市建成27个具备较强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在农村卫生体系中发挥骨干作用,服务水平较高、能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有效辐射周边乡镇,分担县级以上医院就诊压力的农村基层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其中,2016年底前建成14个。农村基层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应满足不低于50%农村居民住院服务需求,协助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导一般乡镇卫生院开展工作。全市到2017年农村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占当地门急诊总量的80%以上,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

  二、设置原则

  以适应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发展形势为指向,承担基层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建设任务的医疗机构主要为现有达到或具备二级医院服务能力的中心乡镇卫生院或一般卫生院。各地应综合考虑区域位置、人口数量及聚居程度、交通便利条件和县级医院辐射力等因素,以完善全市基本医疗卫生体系,优化农村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各级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为目的,按照每15—20万当地农村常住人口或可辐射周边3—4个乡镇设1所的标准设置,原则上各县(市)、铜山区设置4所,贾汪区设置3所。规划设置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中心应与县级医院形成资源互补格局,发挥资源最大效益。

  各地基层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由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负责根据以上提出设置意见和方案,于10月31日前报市卫生计生委备案。

  三、建设标准

  (一)功能定位。农村基层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为主,同时承担所在乡镇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综合性卫生计生服务,协助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区域范围内一般卫生院进行技术指导。市、县(市、区)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根据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的功能定位和人员技术水平,在科室设置、诊疗范围等方面参照二级医疗机构管理,开放三级手术,鼓励提供更多优质服务,加强服务内涵建设,拓展医疗服务能力。

  (二)建设规模农村基层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一般设置病床100—150张,业务用房(不含职工生活用房)面积控制在每病床55-80平方米,各功能用房的面积应满足功能、业务及设备装备的需要;具体基础设施、设备配备参照二级医疗机构标准配置,由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导实施;市、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联合组织评估验收。

  (三)人员配置。农村基层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按每床1.3-1.5标准核定职工总数,其中卫技人员数不低于职工总数的80%,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卫技人员中至少有3人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至少有2名中医师和1名中药药剂专业人员;所有临床岗位的新录用人员必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完成建设目标。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中心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调整本地区基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建设单位,积极争取政府财政投入保障政策,切实保障农村基层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建设所需资金,既要严禁举债建设,也要确保按进度完成建设任务。要统筹安排各中心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费用,确保人员费用、业务经费等符合规定的各项支出。今后,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设备购置等建设项目,要优先考虑满足基层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需要。

  各县(市)、区根据本方案制定实施意见并认真组织实施。市委、市政府已将基层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建设工作纳入加快实现全面小康的重点工作和为民办实事考核体系,市卫生计生委将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定期通报建设进展情况。

  (二)突出重点,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基层人员编制管理,建立自主灵活的用人机制,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因编制数额限制难以满足医疗卫生业务开展需要的,可争取采取政府购买岗位的办法保障工作开展。实行区域内备案人员的控制数额、人员招聘、岗位聘用统筹管理,重点向基层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倾斜,促进形成卫生人才下移、双向流动机制。强化医疗卫生机构法人主体地位,落实用人自主权。强化人员培训和人才培养。继续开展卫技人员“务实进修”活动,加强对在岗人员的适宜技术、适宜技能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识培训,实施以全科医生为主的基层骨干遴选计划,建设基层卫生骨干队伍。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实施卫生人才“强基工程”,吸引人才留在基层,吸引群众在基层看病。推进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县级以上医院医师优先到基层医疗卫生中心多点执业。

  (三)深化对口支援,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积极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沉和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充分发挥公立医院的辐射带动作用,以其为龙头纵向整合资源并组建区域性医疗联合体,建立以技术、人才、管理为纽带的对口帮扶、精准帮扶和分工协作机制,实现“人员下沉、管理下沉、服务下沉”。加强基层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特色科室建设,每所中心结合自身特点确定2-3个特色科室,由对口帮扶的公立医院重点培育和建设。实施临床重点学科、专科培育计划,不断拓展医疗业务范围,提高急危重症的诊断和抢救能力。积极完善人员、设备、设施等条件,提升开展三级手术的能力。市、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落实帮扶责任,建立考核评价标准,将公立医院对口帮扶情况、取得的工作成效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领导班子考核、医院复核评价与评审的重要依据。

  徐州卫生监督热线:0516-85707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