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售食品须有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徐州还未接到相关通知

  全程导医网 健康焦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起草《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或对微商设置准入门槛。徐州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称,还未接到相关通知。

  昨天,很多徐州人的朋友圈里都在转发这样一条消息《自制的蛋糕不让在朋友圈卖了!》,给不少微商添了心思。这条信息的传播,主要缘于8月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起草了《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明确规定,网上卖食品应取得食品经营取可或备案凭证,并在网站首页公示,否则不得从事网络食品经营活动。

  《办法》

  网络经营食品须取得 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

  近年来,网售“私房美食”走俏。然而,因准入门槛低、普遍无证经营、加工场所卫生状况不明……网络食品安全和市场秩序始终处于监管盲区。

  8月底公开的这份《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指出,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不得委托他人从事网络食品经营。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的,不得从事网络食品经营活动。

  《办法》规定,自行设立网站从事网络食品经营,须具有网上查询、订单生成、合同签订、网上支付等交易服务功能;同时,建立交弱安全管理制度,实现食品交易全程可追溯。

  针对主体信息公示,《办法》明确,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许可证件或者备案凭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销售凭证。未经消费者同意,网络食品经营者不得公开消费者的个人信息。

  《办法》同时还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作出了约束。如,个人通过网络销售自产食用农产品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其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并及时核实更新;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入网食品经营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该《办法》对网络食品经营的界定是,通过互联网销售食品(含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的经营活动。也就是说,通过网络经营的土特产、甜点、水果、卤味等,都在此办法监管范围之内。

  微商

  没了低门槛和低成本 可能会退出

  卖月饼、卖蛋糕、卖水果,每个人的朋友圈都不乏经营食品的微商,其中绝大多数的卖家都不具备食品经营资质,属于无证经营。但因为有了朋友这层关系,大家互相之间都比较信任,不少卖主生意还算红火。

  如果《办法》通过,这些微商会选择“转正“吗?其实,微商之所以选择网络平台,还是因为它的低门槛和低成本。

  “我本人还是希望能去办张证的,毕竟手头有证,做生意心里才踏实。而且消费者看着放心了,生意也会更好。”一位售卖自制糕点的微商表示。不过,他咨询过办证的问题,了解到办证需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考虑到成本,最后只好作罢。

  多位微商也抱有同样的疑虑。因为没有专门的店面,经营资质无法达到办证条件,对于《办法》,他们目前仍持观望态度。

  “大多数卖家在网上卖食品,图的就是低门槛和低成本。”有微商表示,如果出台相关规定要求一定要办证,考虑到办证手续和成本等方面的问题,应该有不少卖家会选择退出。

  按照工商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营业执照确宴需要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一定的手续。但网络食品经营者登记条件是否会放宽、审核手续是否会简化呢?我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办法》还处于意见征集阶段,还未接到相关通知。

  消费者

  担心《办法》流于形式

  对于网络食品经营者来说,《办法》的出台无疑会带来不少约束,但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这意味着网购食品时有了更多的保障。

  不少消费者均表示,网售食品监管缺失的情况“是该管管了”。刘女士称,她从来不敢在网上购买食品,担心的就是安全问题:”以后可以直接在网页上看到卖家的证照,虽然有证不等于食品就安全,但起码可以放心一些。”

  然而,也有很多消费者担心《办法》会流于形式,因为之前很多曝出有食品安全问题的商家,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一应俱全。而且对多数网络食品经营者来说,《办法》的处罚力度并不大,恐怕会遭遇“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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