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全面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

  全程导医网 徐州健康新闻: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5〕23号,简称《通知》)通知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管理办公室,并结合徐州市实际,提出如下建议,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通知》要求,我市自2015年起全面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项目领导小组、技术指导组和项目管理办公室,建立妇幼、疾控、医政等密切配合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项目统筹管理。根据本地实际,细化完善项目实施细则,落实项目工作任务。建立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以疾控机构和医院为重要技术支撑,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项目服务网络,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实施。

  二、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各地要认真组织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的项目管理人员、妇幼保健、妇产、检验专业人员开展或参加项目培训,确保各类人员熟练掌握国建项目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健全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督察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不断提升项目服务质量。

  三、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经费涉及的补助项目繁多、补助对象广泛、补助方式复杂。各地要努力加大财政投入,合理统筹使用项目补助资金,及时采购项目使用试剂、药品等相关物资。及时拨付中央和省级财政经费,规范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保障资金用于检测筛查、综合干预、追踪随访、信息管理、能力建设等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相关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信息管理

  各地要高度重视项目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规范信息报送流程,确保信息报送的及时、完整和准备。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应制定专人负责信息统计工作,定期收集、整理项目工作信息并按时填报项目工作月报表和个案登记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妇幼保健机构要加强数据审核和质量控制,确保数据质量。各地要以县市区为单位,通过网络直报及时报送艾滋病、梅毒母婴传播个案登记卡,每月10日前报送项目工作月报表。

  徐州健康热线:0516-85707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