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导医网 健康焦点:8月22日,宿迁沭阳消费者晏先生一家到窑湾游玩,买到过期泡椒木瓜导致孩子腹泻,投诉到新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窑湾分局,等待处理过程中在酒店临休,发现酒店的红茶包装袋上没有标明“贮存条件”,又向窑湾分局投诉,两起投诉共获赔1300元,晏先生一家非常满意。
8月22日,新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窑湾分局接到宿迁沭阳消费者晏先生投诉,称其一家人21日来到窑湾旅游,于当晚9点左右在窑湾镇苏宁购物超市购买了2包泡椒木瓜,其孩子食用后出现腹泻症状,后才发现该泡椒木瓜生产日期为2014年1月17日,保质期为12个月,已过期半年,遂到窑湾分局进行投诉。
在等待处理过程中,晏先生一家在窑湾古镇酒店开了一间临休房暂时休息,期间晏先生母亲饮用了酒店提供的云南红茶,晏先生发现该红茶包装袋上没有标明“贮存条件”事项,认为该酒店提供不合格产品,遂再次向窑湾分局请求维权。
接到消费者投诉后,窑湾分局工作人员立刻前往被投诉超市进行调查了解,超市工作人员承认该食品是在其店内购买。因该超市老板张某有急事在外地,只能通过电话给予调解。经过电话协商,超市老板张女士同意投诉者晏先生一家在酒店等待处理。
经过工作人员的电话沟通,超市老板张女士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愿意对晏先生一家因过期食品造成的伤害进行赔偿,承诺赔偿500元并支付房费及餐费300元共计800元。达成调解后张女士通知超市店员将现金当面交给了晏先生,晏先生对该次调解表示满意。
对于酒店红茶的投诉,由于天色已晚,晏先生一家先行回到沭阳,窑湾分局工作人员向其承诺会尽快对酒店进行调查了解,维护其合法权益。
经过调查,酒店确实存在提供的产品包装不符合规定的情况,经过几番沟通,酒店老板胡先生承认错误并承诺以后会注意改正,并且愿意通过转账的方式赔偿晏某500元。晏先生对这个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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