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举行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两参一改”评议会

  全程导医网 徐州健康信息:昨日,徐州市卫生局在新城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行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两参一改”评议会,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评议。

  在评议现场询问环节,社会评议团代表提出了一些问题,涉及看病难、双向转诊、过度医疗等百姓关心的问题。市卫生局局长吴宪副局长俞军现场给予了耐心解答。

  A、看病都挤大医院,社区医院资源闲置

  问:目前我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数量逐渐增多,硬件质量也提升不少,但是服务能力却不能达到预想的要求。大家有些小病还是会去大医院,导致大医院知名专家“一号难求”,住院的话是“一床难求”,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则有些资源闲置。有没有办法落实“小病不出社区”,把普通患者留在社区?有没有办法让“双向转诊”真正方便群众看病?

  答:这两个问题正是我们准备推进的分级诊疗问题。大家都能意识到,去大医院看小病其实是种资源浪费,但还是会往大医院挤。这背后的原因就是老百姓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不信任。

  为了提高大家对社区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的信任度,我们一直加强社区医院的硬件建设,推行提档升级。此外,让大医院与社区医院结成对子,大医院专家定期去社区坐诊。这样,有些不急的病居民可以选择在社区看,而不用非去大医院排队。

  “双向转诊”其实是种理想状态———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小病进社区,首先就要百姓相信社区,为此,我们正在进行提档升级以及全科医生培训;而康复病人回到社区,需要政策支持,尤其是医保政策的配合,我们要跟医保部门再商量。

  B、滥用抗生素、住院前全面检查是否属过度医疗

  问:平时看病时有个很深的感触,就是过度医疗。比如去门诊,不管大人小孩,有个头疼脑热,哪怕仅仅是咳嗽,80%就让打水,滥用抗生素,到底需不需要?住院的话,不管病情大小,都得从头到脚都全部检查一遍,虽说一定程度上是对患者负责,但是否存在过度医疗的情况?卫生部门在提倡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价格、合理检查、合理诊断,针对过度医疗情况,如何规范这“五合理”,提高卫生服务水平?

  答:住院过度检查的问题,一方面是医院受利益驱动,但很大一方面不是利益的问题,而是因为我国学习美国医疗事故举证责任倒置的做法。就是说,如果产生医疗事故,医疗机构需要证明没有过错,防止病人打官司。这应该是在2004年之后,最高法出台相关解释后,在全国蔓延开的,是个政策性问题。比如做手术,手术前要做艾滋病、梅毒检查,一方面是医院为了感染控制,如果病人有传染性血液,那手术物品都要经过特殊处理,以防出现交叉感染或医务人员感染。另一方面,主要防止病人打官司。比如病人术后出现乙肝,他会说在医院做的手术,是手术后出现的,就怪医院造成的。那么医院就要举证,病人过去到底有没有乙肝。如果术前做过检查,就能证明到底是哪一方的责任。

  徐州一直在做抗生素应用的专项整治,也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抗生素使用率明显减少,门诊抗生素处方量所占比例也明显下降。但是还是存在一些问题。检查发现在基层的小医院抗生素滥用情况比大医院要严重,大医院对手术中病人预防性使用抗生素还是个问题,存在执行不严的情况。

  目前还有一个三色预警制度,哪些药用的多了,用的不合理了,医院里的计算机能看得到,就会找相应的科室和医生谈话,以控制这些不合理的用药。

  C、“被出院”、“二次住院”是为减少患者费用?

  问:想反映一个情况,一个病人住院,病还没看好,医院让出院,并让第二天再办理住院手续。据说因为医保中心对医院设置了一个考核,名义上是为了缩短住院时间,减少患者费用,节约卫生资源,实际上是不是考核医院的收入和选拔呢?这种情况给病人带来很多麻烦,请问卫生主管部门对此问题怎样管理?

  答:这个问题确实存在。现在是有对医院平均住院日的考核,但是针对医院所有病人,不会具体到哪一个病人。我市平均住院日,三级医院是10天左右,在全省属于中等偏低水平,说明我们的平均住院日有点长,在发达国家,平均住院日是5-6天或7天。

  这些病人如果这一个病没有治好,让他们办理出院再住院,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允许。这个病人若符合出院指征,可以让其出院。出现上述情况,如果有病人投诉,我们都要严厉查处。当然什么样能出院,什么样不能出院,可能医生和患者认识有差异,需要医患之间加强沟通。另外,还牵扯到双向转诊问题,如果基层医院有能力,我们很多手术病人在术后第二天就可以转到社区去,但这个是需要一个过程的。要缩短平均住院日,可以借鉴国外的一些做法,如超过规定住院天数,医保不予支付。此外,还加强基层机构建设,使出院病人能够在基层得到有效的服务,保障病人权益。

  D、检查结果何时可以同城互认

  问:看病时经常做检查,在A医院的检查,如果到B医院去看病,在一个月内的检查结果,有的愿意承认,有的不愿意承认,还要求再检查,这是为什么?

  答:对于同城互认,特别是大型检查设备的互认,采取几个原则,比如上级医院检查的,下级医院要认,下级医院检查的,上级医院未必要认。因为社区、县里的设备,质量控制方面,医生水平等,大医院会不认可。特别是没有客观指标的检查,X光片可能还好一点,但B超就是个图像,就是当时的一个变化,这在同城互认上有一定难度。

  另外,我们正在推行一种计算机管理,将电子病历档案通过网络传递到各个医院。讲究质控,同一批的检查才有参考价值,还要医生根据病人病情的变化来判定是否要再做检查。有的动态变化快,就需要及时检查。所以说,同城互认是提倡,但不是必须,不是说在这个医院查过,那个医院就不查了。

  E、基层医院药品种类少,如何改善

  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医院药品种类太少,将采取什么措施改善?

  答: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一些常用的药物和小儿药物比较少,我们想社区和大医院形成联合体之后,应该会好一些,小医院没有的药可以到大医院去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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