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先生在超市的入口挂吊水
昨日下午2点多,杨先生致电晚报热线反映称,2月1日上午10点多,他在大润发超市西关店内购买了一份鱼香肉丝卷饼和油条,付款结账后十几分钟,他就把东西吃了。1个多小时后,他突然肚子疼,去医院检查后说是急性肠炎。
消费者:
医生说是吃东西导致的急性肠炎
昨日下午3点多,记者来到大润发超市西关店二楼入口处,一男子坐在板凳上打吊水,一旁的桌子上放着两个纸板,纸板上分别写着“在大润发超市买的东西吃了,食物中毒住院,至今未得到说法”。纸板旁还张贴有2月1日的购物消费单。
这位自称是杨先生的男子说,2月1日上午10点多,他来到大润发超市西关店买东西,共消费100多元,其中包括鱼香肉丝卷饼和油条。“结账后,走出超市十几分钟,我就吃了卷饼和油条。”杨先生说,当天中午12点多,他突然感觉肚子疼,刚开始没什么大碍,很快就揪心的疼,受不了了。
“当天晚上我就去了医院。2月2日,我给超市客服打电话说明情况。对方说:‘不是我们的事,你到哪去告都可以。”杨先生说,吃了鱼香肉丝卷饼和油条后,他就没再吃其他的食品。他去医院检查后,医生说是吃东西导致急性肠炎。记者提及病历时,杨先生称“病历在医院了”,并说治疗已花去7000多元。
“超市让我提供证据,让我把吃的食物拿出来,才能证明我是吃了卷饼和油条发生的问题。”杨先生说,一个卷饼,买了就直接吃完了,根本不会留一半。他认为超市让提供的证据,有些难为人。
超市:
如果中毒不应只有他一人中毒
“我们的食品加工制作,都是严格按照流程进行操作的。”大润发超市西关店客服工作人员余先生说,2月10日,对方就已经来到超市,要求超市给个说法。
余先生说,超市同一天食品如果出现问题,应当不仅波及杨先生一个人。他在纸板上写的“中毒”根本不存在,如果是中毒,不应当是他一人。他说自己是中毒了,又说医院给检查后说是急性肠炎,可中毒和急性肠炎是两回事。
“他说,他是吃了我们的食物引起了问题,我们让他提供证据,比如说病历、食物等,他提供不出来。我们在接到顾客的反映后,积极协调处理,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来解决问题,愿意承担一部分医疗费用。”余先生说,协调中,对方提出5000元医疗费用的赔偿,还要误工费。对于这一要求,他们没办法接受,对方可以向工商等部门进行反映。
昨日下午5点多,超市客服部余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称,经过最终协商,双方已经达成协议,杨先生所花去的医疗费用中,医保报销不了的费用,超市方面给予承担。
消费者:买了超市的鱼香肉丝卷饼和油条,食用后一个多小时后肚子痛,医生说是急性肠炎
超市:让他提供病历和食物证据,对方提供不出来,对方提出5000元医疗费用赔偿,还要误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