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导医网 徐州健康热点:8月11日,徐州市卫生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参合住院病人高值医用耗材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在贯彻落实《徐州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高值医用耗材的范围、采购和使用管理规定、高值医用耗材结算办法,要求切实加强高值医用耗材使用监管。
(一)严格执行高值医用耗材结算办法
参合住院病人甲类和乙类高值医用耗材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和保底补偿范围,其中甲类高值医用耗材按照100%进入可补偿范围,乙类高值医用耗材按照 50%比例进入可补偿费用。通知要求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做好高值医用耗材名称、单价、用途等诊疗项目的标记工作,并经经办机构严格审核高值医用耗材诊疗项目。
(二)强化监管职责
通知要求将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采购使用高值医用耗材的第一责任主体。医院院长负总责,并要求安排专门科室和人员对高值医用耗材的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监测评估,加强对采购、保管、发放、使用等环节控制,形成从准入到临床安全使用的可追溯性全过程综合管理机制,对使用情况异常的科室、人员进行分析、点评,及时纠正不合理使用等行为,切实减轻参合病人的医药费用负担。
(三)加强监督检查
通知提出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采购、使用专项检查,对各定点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使用情况进行通报,并将高值医用耗材使用与新农合补偿经费拨付挂钩。各地经办机构同时加强对参合病人使用的高值医用耗材使用情况的监控,对于定点医疗机构违反高值医用耗材使用管理规定,给新农合基金和参合病人造的损失,可按照参合病人所使用高值耗材的3倍扣减新农合补偿费用。对数额较大的病人要逐个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给予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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