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导医网 徐州健康新闻:日前,徐州市卫生局、 第十二集团军后勤部卫生处联合发出《徐州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决定从即日起开始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
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徐卫社妇〔2013〕9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管理办公室,市直有关医疗保健机构,军队有关单位:
根据卫生部、总后勤部卫生部联合召开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启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省卫生厅、南京军区联勤部卫生部《关于印发<江苏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卫社妇〔2013〕4号)要求,我们制订了《徐州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徐州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2、徐州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徐州市卫生局 第十二集团军后勤部卫生处
2013年4月10日
徐州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以下简称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辅助生殖技术健康有序发展,切实保护人民健康权益,根据卫生部、总后勤部卫生部联合召开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启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省卫生厅和南京军区联勤部卫生部联合开展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原则与目标
专项整治行动坚持“集中整治、标本兼治、强化监管、建立长效机制”的原则。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加强辅助生殖技术规范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对市内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以下简称辅助生殖机构)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依法监督管理,规范技术服务,加强行业自律,对违法违规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和个人进行严肃查处和严厉打击,建立健全辅助生殖技术管理长效机制。
二、整治范围
(一)违法违规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医务人员;
(二)非法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和个人;
(三)非法开展采供精、采供卵、销售促排卵药物等的机构和个人。
(四)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