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06名2012年度出院结算的参保人员受惠,补助资金共计4824万
全程导医网 徐州医保网/医保新闻:昨日上午,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启动2012年度市区职工、居民医保“二次补助”。凡2012年度出院结算的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超过1万元的参保人员,均可按照医疗费用高低分段享受“二次补助”。此举将使6206名市区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受惠,补助资金共计4824万元。
启动背景:过去的一年,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民生改善,实施了医保政策调整工作,市区医保待遇进一步提高,住院结付率大幅提升,医保监管效果显著,不合理支出得到有效控制,乱刷卡、套取基金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受到严厉打击,医保功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医保基金结构更加合理、更加安全。
2012年度年终结算后,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累计结余率都超过10%,具备实施“二次补助”能力,为切实缓解重大病患者、困难群体的个人医疗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充分发挥医保基金的保障作用,我市启动2012年度市区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二次补助”。
补助范围:2012年度,出院结算的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超过1万元的参保人员,均可享受“二次补助”。对于违反医保基金使用管理规定的人员,建立黑名单制度,不予补助。
补助标准:按照医疗费用高低分段确定补助比例,医疗费用越高补助比例越高。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超过1万元,低于5万元(含5万元)的,补助60%;5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补助70%;10万元以上的,补助80%。在以上基础上,低保、特困、重残参保人员,补助比例分别再提高10%。
查询办法: 市人社局医保中心已通过信息系统确定“二次补助”受益人员,可通过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也可以通过12333热线咨询。
测算情况:职工医保享受“二次补助”人员共计5060人,使用职工医保基金3307万元;居民医保享受“二次补助”人员共计1146人,使用居民医保基金1517万元。职工和居民医保共计补助6206人,补助资金4824万元。
深度链接:徐州市区职工居民医保二次补助问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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