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导医网 综合报道:为规范药品零售企业规范经营,近日起流通处严查零售药店“十二个不准”执行情况。“十二个不准”即不从非法渠道购药;不从资质证明不符合规定的人员手中购药;不销售假冒伪劣药品;不采用违法手段销售药品;不销售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药品;不违规销售处方药;不为违法者提供票据或存储药品;不降低GSP认证时已达到的标准;不出租或变相出租柜台;不为药品或非药品作虚假宣传;不搞任何方式的虚假让利;不误导和欺骗消费者。若发现零售药店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消费者可向药监部门投诉、举报,对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非法经营者,监督部门将依法处以责令其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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