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歧视会阻碍大学生就业?加强公众乙肝知识普及

    全程导医网   综合消息: 眼下,正是大学毕业生即将奔赴工作岗位的时候,一些毕业生却因为乙肝歧视,与来之不易的工作岗位失之交臂。记者日前采访时发现,虽然国家明确规定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但河北省一些企业仍在录用时违规检测。
    
    求职者:乙肝歧视成为用人“潜规则”

    最近,23岁的河北农业大学毕业生小赵失去了好不容易定下来的工作岗位,因为用人单位查出他是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去年底,我通过笔试、面试,接到了一家公司的录用通知,今年初开始就一直在该公司实习,期间业绩很好,却没想到是这样的结果。”小赵无奈地说。
    近日,记者以大学生求职者的身份咨询了河北省六家企业,均被告知——录用后,单位肯定会组织体检并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发现问题,将不予录用。“我们公司设有集体食堂,大伙儿一起吃饭……”保定一物流公司负责人解释说,入职体检,检测乙肝项目是公司的硬性规定。
    据了解,现在的体检项目一般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乙肝项目检测的“潜规则”,已成为一些求职者无法迈过去的坎。
    
    体检中心:客户有需求就会配合检查

    国家规定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在入学、就业体检时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医疗卫生机构执行得如何呢?记者以企业负责人的身份暗访了省会几家体检中心。
    “您好,我们公司想对新招聘大学生进行入职体检,能否检测乙肝项目?”除一家体检中心明确表示将严格遵守国家规定,不在入学、就业体检项目中检测乙肝项目外,其余几家或直接或委婉表示:如客户有需求,会配合检查。
    是体检中心不了解政策,还是有意为之?他们表示:“要求做乙肝项目检测的单位并非少数,如果自己把关严了,客户就会转到别的体检中心。这样下去,自己的体检业务肯定会受影响。”
    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发现有医疗卫生机构违规检测乙肝项目,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将会督促其进行整改。
    
    “政策利好”之后还需尽快消除误区

    对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来说,健康证“开禁”、乙肝检测项目取消,无疑是“政策利好”。“由于对乙肝知识的缺乏,加上多年来的错误认识,公众对乙肝陷入莫名恐惧之中。”省疾控中心专家认为,应该尽快消除对乙肝认识上的误区。
    记者在省卫生厅有关部门了解到,加强公众乙肝知识普及尤为重要,只有正确认识,才能真正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创造一个宽松的就业环境。据介绍,乙肝是一种血液传统染疾病,其病毒传播途经主要有三种:性传播、血液传播、母婴传播。与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同桌吃饭或是其他日常活动而感染的可能性极小,目前还没有发现通过消化道传染的患者。
    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应如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石家庄市奥博律师事务所崔景东律师介绍说,如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后遭拒绝,可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用人单位的歧视行为对其造成损害的,可依据有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此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也明确规定,如果求职者在就业中遇到乙肝歧视,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