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出台《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方案》。方案明确,实施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是指从以往按项目付费为主体的医疗费用后付制,逐步实行总额预付、按单元、按病种、按人头支付的医疗费用预付制的过程。改革主要包括总额预付、定额付费、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等相结合的综合付费方式改革试点和按病种付费试点两个方面。2010年在每个市选择1个县(市、区)开展综合付费方式改革试点,在50%以上的县(市、区)开展按病种付费试点;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扩大试点范围。力争在2—3年内,在全省90%以上的统筹地区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
2010年试点主要目标:一是在实施综合付费方式改革试点地区,实现次均住院费用零增长、住院费用实际补偿比提高到45%以上。二是在实施按病种付费试点地区,试点病种不少于10个,按病种付费的病例数不少于当地参合人员住院总人次的20%,实现次均住院费用零增长、住院费用实际补偿比提高到4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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