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下半年,我省首批37个县(市、区)率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近日,记者在试点地区走访时了解到,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不仅给百姓带来看病的实惠,更成为一举击破基层医院“以药养医”机制的利剑。
患者看病便宜多了
“现在看病便宜多了!”这是赣榆县海头中心卫生院就诊群众对记者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海前村44岁的王萍手拿药费单告诉记者:“我患有胆囊炎,前几天在医院输液每天花78.6元,用同样的药现在只需要47.8元,真省钱!”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药费总体降价幅度达到30%左右。”海头中心卫生院院长徐宏团介绍道。记者在医院的公示栏看到,常用消炎药甲硝唑注射液原来购买要4元,现在仅需1.65元;治疗鼻炎药物霍胆丸原来价格7.2元,现在3.5元,降幅都在50%以上。
记者从省卫生厅了解到,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我省首批37个县(市、区)有3788个基层医院配备使用了基本药物,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也就是说,社区医院的药,进价是多少就卖多少,一分钱都赚不到了。截至3月10日,我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地区的门诊均次费用同比降低26%,金湖县等7个县(市、区)门诊均次费用平均下降30%以上。制度实施地区基本药物销售总金额9878万元,减轻群众药品费用负担5139万元。
门诊量增长9%
淮安市金湖县金南镇南望村60岁的王金兰,患高血压、脑梗塞10多年,做不了农活,还一年到头要吃药,家庭经济拮据,从来不敢到医院治疗。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她得知医院不但药价降低了,而且新农合还能报销一部分。春节一过,她就住进当地卫生院接受正规治疗。她逢人便说,医改让我这个“老病号”有救了。
正在葛村卫生室挂水的小葛是铜山县汉王镇葛村村民,他说:“前一阵,我腿摔伤后引起了感染,一开始在县医院治疗,每天挂水要100多元。后来听说村卫生室实行新政策,我就转到这里,同样的药水只要30多元,方便又实惠!”
有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过去经营困难,门可罗雀,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后,吸引了当地大量的慢性病、常见病和多发病患者,甚至周边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镇的患者也赶来就医。据统计,全省制度实施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门急诊人次同比增长9%,其中无锡、徐州、苏州等市急诊量增加20%左右。
“大处方”不见了
苏州留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王庆庆说,中心药品今后都实行零差价销售,中心收入和药品将完全“脱钩”,切断了药厂、药商与医院、医生之间的利益链,从某种程度上说,医生开处方不再受其他因素影响,大处方、拿回扣的现象也不见了,看病将越来越“单纯”。
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从根本上解决“以药养医”痼疾,使基层医疗机构真正回归公益性。没有了利益驱使,医务人员对药物使用的动机就会回归科学、理性和规范,也就是说,“病人该吃什么药,医生就开什么药”。
记者了解到,省卫生厅正在制定基本医疗服务规范,重点考核基层医院的工作效率和任务完成质量。也就是说,医务人员的收入将直接与医疗服务数量和水平以及群众满意度挂钩,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更多地考虑规范诊疗,掌握指征,合理用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将更多地为群众提供慢性病随访、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将更加凸显。
配套措施尚需完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我省基本药物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有一些难点和问题亟待解决。
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还有个别地区没有明确财政补偿办法,部分地区没有核定医务人员的工资水平,或在核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过程中,未按国家和省定标准核定康复床位的人员编制。财政补偿不到位,会影响医务人员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的积极性。
从制度实施地区的情况来看,部分患者在用药习惯上存在一些误区。有些患者觉得基本药物太便宜了,担心它的疗效;有些慢性病人,发现基本药物目录中所提供的药品不是原来所常用的,有些不适应和不习惯。因此向群众普及用药知识,引导群众合理用药,成为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必修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