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纯洁党员干部队伍,严格党员干部“八小时外”行为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违纪违法行为问题的发生,树立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近期,市肿瘤医院制定了《徐州市肿瘤医院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措施》。在管理措施中,明确了指导思想: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监督管理,是防止和纠正党员干部在业余时间参加影响公正履行职责、有损党员干部形象、有悖社会公德的活动;详细地列出了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以及必须禁止的行为。 为确保该项措施的贯彻落实与执行,市肿瘤医院采取以下四种监督管理方式与途径:一是聘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不定期地收集、听取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纪委汇报,党组织应当对党员干部做到早提醒、早打招呼,防微杜渐,必要时将党员干部的违纪情况及时向纪检和组织部门反映;二是设立廉政举报箱,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听取或收集群众的举报;三是利用亲情关系监督,签订《家庭廉洁协议书》,开展好“廉内助”活动,树立良好家风,把好廉政家庭关;四是做到“四个必访”,即领导干部家中有困难必访、情绪有波动必访、长时间出差必访、家中发生重大事件必访,通过家庭这一“窗口”掌握领导干部的表现。同时,督促家属一旦发现领导干部“八小时外”有不正常的现象及时与纪委联系,做到防患于未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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