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北京中医药大学科研处处长刘铜华教授在’2009北京创新药物研发策略暨新药项目发布会上指出,我国中药界对专利保护的认识亟待提高。国内中药界在国内外专利申请量的下降使得中药的国际国内市场无法获得保护,这表明我国的中药专利保护尚处在十分落后的阶段。
刘铜华说,近年来,我国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长足进展,但问题也不容忽视。相当多的部门和个人不重视申请专利,不重视用专利法保护发明创造成果,从而丧失市场;部分申请的技术含金量偏低,甚至不具备创造性;相当多的中药专利申请缺少对专利基本知识的了解,缺乏专利申请技巧;在开展国际技术交流或技术合作中,不够重视保护我国研制者的专利所有者权益,甚至出现成果外流现象。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我国于1994年正式成为国际专利合作条约(PCT)成员国,所申请专利仅需在一国申请成功即在每个成员国都有效,但国内中药界很少采用这一途径占领国际市场。据不完全统计,1994年~1999年,中药的中国专利申请有6824件,中药PCT专利申请总共24件,仅占总数的0.35%。
刘铜华说,尽管我国在中药行业占有极大的优势,但由于中药迟迟不能以药品的身份打入国际药品市场,使得中药界一般都放弃了国外市场。而在国内市场,由于有新药保护和中药品种保护,企业的技术竞争程度还不激烈,所以大家对专利保护的要求尚不强烈,只是采取观望态度。
刘铜华提出,加强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应当以专利保护为主导,捍卫医药核心技术;以商标保护为形象,树立中药的国际品牌;以商业秘密保护为点缀,保护医药特殊技巧;以行政保护为补充,确保国内品牌在国际竞争中的优势;以版权保护为根本,保护中医药的传统思想和文化。
刘铜华说,近年来,我国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长足进展,但问题也不容忽视。相当多的部门和个人不重视申请专利,不重视用专利法保护发明创造成果,从而丧失市场;部分申请的技术含金量偏低,甚至不具备创造性;相当多的中药专利申请缺少对专利基本知识的了解,缺乏专利申请技巧;在开展国际技术交流或技术合作中,不够重视保护我国研制者的专利所有者权益,甚至出现成果外流现象。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我国于1994年正式成为国际专利合作条约(PCT)成员国,所申请专利仅需在一国申请成功即在每个成员国都有效,但国内中药界很少采用这一途径占领国际市场。据不完全统计,1994年~1999年,中药的中国专利申请有6824件,中药PCT专利申请总共24件,仅占总数的0.35%。
刘铜华说,尽管我国在中药行业占有极大的优势,但由于中药迟迟不能以药品的身份打入国际药品市场,使得中药界一般都放弃了国外市场。而在国内市场,由于有新药保护和中药品种保护,企业的技术竞争程度还不激烈,所以大家对专利保护的要求尚不强烈,只是采取观望态度。
刘铜华提出,加强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应当以专利保护为主导,捍卫医药核心技术;以商标保护为形象,树立中药的国际品牌;以商业秘密保护为点缀,保护医药特殊技巧;以行政保护为补充,确保国内品牌在国际竞争中的优势;以版权保护为根本,保护中医药的传统思想和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