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上午,自治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研究讨论了《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西藏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工作方案》。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自治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郝鹏主持会议并讲话。
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德吉出席会议。
郝鹏指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党中央、国务院关注民生、执政为民的重大举措,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启动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并初步制定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及近期工作方案。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家关于医改工作的一系列决策精神,充分认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国家的总体部署和自治区的具体要求上来,增强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把医改工作作为我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一件大事抓实抓好,积极稳妥推进我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郝鹏强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庞大的系统性工程,是一项长期任务,事关每个人、每个家庭,是重大民生问题。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国家出台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完善相应的具体配套文件和工作方案,进一步深化、细化国家的政策措施,明确实施步骤,做好配套衔接,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建立适应“中国特色、西藏特点”要求的医药卫生体制,逐步实现全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不断提高全区人民健康水平,促进我区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
会上,德吉也对我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她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家确定的总体方向和基本框架,结合我区实际,精心组织,进一步修改完善我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着力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自治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