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爱卫会:十月中旬全市统一秋季灭鼠

市爱卫会关于开展秋季灭鼠活动的通知 
徐爱卫〔2008〕14号

各县(市)、区爱卫会,市各部、委、办、局(公司),市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广泛开展全市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项基础工作,努力改善人民生活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确保今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阶段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根据年度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秋季突击灭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原则

  贯彻执行“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 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各尽其职,分工负责”及“谁受益谁负担”的组织原则。

  二、实施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院校、企事业单位、居民区、公园街道、农贸市场、农村田地、河塘坡岸等,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和无主地段各地要作为重点。 
  三、方法步骤

  按照属地管理、协同作战、培训上岗、统一时间投药的方法;采取广泛发动、成立组织、明确责任、注重效果的措施,确保秋季灭鼠工作落到实处。具体划分为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10月13日至20日)

  1、各级建立灭鼠工作领导机构;
  2、各单位拟定灭鼠工作方案;
  3、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发动群众,营造宣传氛围;
  4、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建立灭鼠投药专业队伍;
  5、相关部门做好灭鼠前鼠密度监测工作。

  (二)实施阶段(10月21日至24日)

  1、各地要以整治环境为重点,积极开展秋季爱国卫生运动,达到断鼠粮、水源、堵鼠洞、断鼠道目的,实行“坚壁清野”。
  2、10月21日至22日为全市统一投药时间。
  3、10月23日至24日为查漏补投及清理死鼠阶段,同时做好灭鼠后的鼠密度监测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27日至31日)

  各地对灭鼠工作要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对辖区内的所有地方都要进行检查验收,自查合格后申请市爱卫办进行检查验收。

  四、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灭鼠活动是一项社会工程,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一项重要指标。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把秋季灭鼠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摆上议事日程;要站在提高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认真开展秋季灭鼠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台、报纸、黑板报、宣传画廊等宣传方式,采取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方法,广泛宣传灭鼠的意义、方法、步骤、标准及要求,使灭鼠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更多的单位和广大群众自觉参与秋季灭鼠工作。

  3、科学指导,注重实效。对照标准,科学指导,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一是要严格控制毒饵配制单位的数量。各县(市)要使用由省爱卫办指定,符合国家标准的低毒高效灭鼠药物,严禁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急性药物。各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备足所需药物,以便及时分发,不影响投药进度。二是要严把杀鼠剂质量关。各单位不得自行配制灭鼠药物,防止灭鼠药物药力不足或超标,达不到实际效果。

  4、明确责任,加强领导。灭鼠工作要落实责任制,实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各负其责,协同作战的方法。各机关、院校、企事业单位由本单位组织实施,当地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公园、景点、绿化带由园林部门负责实施;下水道、河塘坡岸由公用事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农村田地由各地爱卫办及农业局负责组织实施。各地要注意抓好城乡结合部和无主地段灭鼠工作的落实。各单位每100间房要设一名投药员,城镇居民区每50户设一名投药员,并经培训后上岗,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保证投药面、覆盖率及饱和率达到95%以上。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照《江苏省四害密度监测方案》通知精神,做好灭鼠前、后鼠密度监测和技术指导工作。

  为确保灭鼠效果,全市实行“五统一”即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统一药物、统一时间。投药做到“五不漏”即不漏单位、不漏户、不漏房间、不漏死角、不漏外环境。市爱卫办在灭鼠实施过程中,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查。对行动快、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落实不力、达不到要求的单位,要依照《徐州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给予处罚,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确保全面完成灭鼠工作任务。

  各县(市)、区爱卫办将秋季灭鼠工作总结于2008年11月15前上报市爱卫办。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