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卫法监〔2008〕15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徐州经济开发区卫生管理办公室 :
现将《徐州市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程序(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执行过程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市卫生局法监处联系。
联系人:周丽玲 联系电话:85583119
二〇〇八年四月七日
http://www.jsxzws.gov.cn/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3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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