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60种药品本月集中降价 多为常用药

 

    5月中旬,260种药品将集中降价。广东省物价局近日转发国家发改委文件,从5月15日开始,260种药品执行新的最高零售价,降价品种中不少是常用药,此次药品平均降幅达到19%。为了防止降价后医院不用降价品种,广东省物价局表示,降价品种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明显变化的,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进行调查,发现存在违纪行为的,要及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降价品种多为常用药

 记者在价格目录上发现,这次纳入限价范围的都是百姓常用药品,例如安乃近500mg×24片一盒(瓶)2.3元,布洛芬50mg×12片一盒4.1元,索米痛一盒12片卖1.4元,法莫替丁20mg×30片一瓶18元……记者看到,此次降价的260种药品不像以前降价的那样品种较为集中,而是涵盖了较多的范围,包括很多临床大量使用的解热镇痛药、抑酸及胃黏膜保护类药、激素类药及分泌系统用药、抗疟抗虫药、眼药、循环系统用药、药用辅料等。按照规定,所有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严格执行15%的购销差价率,实际采购价格高于500元的,最高加价额不得超过75元,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范围内尽量降低药价。零售包装内含2支以上注射剂的,医疗机构在拆零出售给患者时,应按照该零售包装单位零售价格除以包装数量计算单支零售价格。

 各地集中招标采购药品的临时最高零售价格,高于此次公布价格的,必须按本次公布价格执行;低于本次公布价格的,不得擅自提高。

 药品降价就停用要查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通知,广东省物价局将加强对有关药品市场实际购销价格变化的跟踪调查,发现中标价格或实际成交价格与规定最高零售价格相差较大的药品,要及时向国家发改委报告,并采取措施
降低相关药品的实际零售价格。

 原研制和单独定价药品,其中标价格或实际成交价格在地区间的差异超过5%时,国家发改委将参照其较低的中标价格或实际成交价格,及时调整并公布其最高零售价格。

 广东省物价局表示,各地要积极引导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照常生产经营和使用降价药品。医疗机构销售附表所列药品数量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明显变化的,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进行调查,发现存在违纪行为的,要及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