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食品药监局实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

 全程导医网   徐州医药频道: 徐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严格实施行政处罚案件内部审核的同时,坚持实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自2002年以来,该局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174件,通过备案制度审核县级局重大行政处罚决定89件,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日前市政府法制办召开的全市备案审查工作交流会上作了经验介绍。

   总结备案工作的经验,主要是做到了以下四个坚持:

   一是坚持实行两个“百分之百”(对行政处罚案件百分之百由法制工作机构审核,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百分之百由法制工作机构报送备案),确保备案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坚持实行台帐管理,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的情况统一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台帐记录,督促全面及时地完成备案工作;
   三是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对备案案件的处罚主体、事实认定、适用法律法规、量罚标准等方面严格进行书面审查,发现违法情形的,坚决予以纠正;
   四是坚持备案检查制度,强化备案监督意识,在每年两次的执法检查中,市局都坚持把备案工作列为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实行量化考核,不仅调动了各单位备案报送工作的积极性,而且也促进了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