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面店使用亚硝酸盐 40名食客中毒1名孕妇流产







  全程导医网 徐州健康新闻: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工业盐,而在矿山路延长段开板面店的张某,图便宜从2013年起就在加工的板面卤汤内添加工业盐。今年7月10日,张某将亲友送他的“卤晶”(亚硝酸盐)误以为是常用的工业盐,倒进了卤汤内,41名食客先后出现中毒症状被紧急送医。后经医院诊断重度中毒4人,中度中毒37人,经诊治患者均痊愈。其中一名怀孕2个月的孕妇为此流产。

  昨日上午,泉山法院开庭审理该起案件,张某被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出庭受审。在法庭上,张某对检方指控的罪名和犯罪行为无异议,并对受害者表示道歉。经审理,主审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板面店就餐,多人亚硝酸盐中毒

  在矿山路延长段火花圆盘道西侧路北有一家正宗牛肉板面店。今年7月10日中午,一拨拨食客进入店内就餐,贾汪籍店主张某和妻子李某忙得不亦乐乎。然而,到了下午1时半许,在附近施工的多名工人,被老板开车拉过来,一个个脸色发紫,说吃了板面店的板面后不久就头晕、呕吐。张某一时间摸不着头脑,就让妻子带着去附近的矿山医院检查。接着,住在附近的一对老夫妇带着女儿和孙女也来找,说中午吃了板面后感觉难受,张某也安排去矿山医院检查。

  当日下午记者来到矿山医院。在急诊室内,两张急诊床上躺着两名情况最严重的工人,正在接受洗胃。二人的呕吐物被院方收集起来,记者看到是未消化的板面。旁边有两名情况较轻的工人正在输液。隔壁两间诊室和输液大厅里,还有多人在输液。而在输液大厅隔壁的一间诊室内,医护人员正在抢救两名女童,陪护女童的是其母亲和外婆。

  两女童的外公娄先生告诉记者,当天中午老伴去板面店买了4份板面带回家,老伴和女儿以及4岁和1岁半的两个外孙女都吃了,想不到没多久,两个外孙女开始大哭起来,4岁的大孙女说头疼,接着老伴也出现不适症状。

  截至当晚,该院收治了41名在正宗牛肉板面店就餐后身体不适的食客,经诊断系亚硝酸盐中毒。

  店主图便宜,偷用工业盐多年

  当日,火花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赴现场调查,泉山区食药监部门也派人参与。店主张某与妻子事后被警方带回派出所审查,张某称往板面卤汤内添加了“卤晶”,是亲友给的。经过警方调查,案情真相大白。

  从2009年至2013年初的这段时间里,张某曾经老老实实地经营,但是生意一直不温不火,每天经营额在400元左右。2013年初,有人上门推销工业盐,张某算了一笔账:一袋工业精盐100斤50元,足够用1个月;用食用盐,每袋1斤价格在2元左右,一个月就要200多元,还是用工业盐省钱。

  虽然明知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工业盐,但张某想到自己也曾吃过工业盐,没见有什么毛病。在利润刺激下,他铤而走险,开始在板面卤汤内添加工业盐。他交代说,一则省钱,二则工业盐咸,用着省。

  自从使用工业盐后,张某的板面店生意日渐红火。至2014年7月初,每天经营额在千余元左右。张某也知道这样做违法,买来的工业盐不敢带到板面店,就藏在出租屋内,每次用塑料袋装一些带到店里使用。为应付食药监部门的检查,也买些食用盐在店里做掩护。

  得知是“卤晶”,张某想毁灭证据

  张某妻子李某的堂哥李某某,在火花农贸市场做豆腐。今年6月底,李某某搬家,李某去帮忙。在搬家时,李某某给了李某一个鼓鼓的编织袋,说里面是用剩的“盐”,都给张某用。

  李某将一袋“盐”拿回家,张某抓了一把,看颜色有些暗,手感有些潮,就留在家里。今年7月10日,张某用塑料袋装了一些“盐”带到店里。见9日晚妻子李某加工的一锅卤汤数量有些少,李某又做了一锅卤汤。

  10日中午,食客陆续来板面店就餐。期间,有食客反映卤汤味道太淡,张某就舀了一碗“盐”撒进去。下午1时半许,陆续有食客上门来找,称头痛、呕吐、胸闷。

  张某怀疑是添加了过量的“盐”,赶紧让妻子给堂哥李某某打电话询问,李某某让住在附近的二姐过来。李某某二姐过来,告诉张某李某某给的盐是“卤晶”(亚硝酸盐),是她在路上捡的,让张某赶紧处理掉。得知撒进卤汤内的是“卤晶”,张某立即紧张起来。此后,他将剩下的“卤晶”扔到附近的垃圾箱内,半锅卤汤也倒掉。留在家里的“卤晶”也被交给其后赶来的李某某带走。

  法庭上受审,被告向被害人表示歉意

  案发后,张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于今年7月12日被泉山公安分局刑拘,7月25日被逮捕。经查,2013年初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张某经营正宗牛肉板面店,在生产、销售的板面等食品中掺入国家严禁作为食盐使用的“精制工业盐”。今年7月10日中午,被告张某误将他人送给自己的亚硝酸盐当做其以前使用的“精制工业盐”添加到板面酱料中,造成41名顾客陆续出现急性亚硝酸盐中毒症状。后经医院诊断重度中毒4人,中度中毒37人,经诊治患者均痊愈。其中一名怀孕2个月的孕妇因此流产。

  泉山检方认为,张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触犯刑法,应当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责。在法庭上,张某对检方指控的罪名和犯罪行为无异议,对受害者表示道歉。经审理,主审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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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硝酸盐的危害

  亚硝酸盐一般含有致命的亚硝酸盐和铅、砷等有害物质,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加工肉食品、酱菜、泡菜、腌干等,用于浸泡陈化大米,去除陈旧黄色,然后制成米粉,用于加工腐肉,亚硝酸钠能维持肌肉中的肌红蛋白,产生发色作用,使腐肉重新色泽红润凝固猪血,生产所谓的“血旺”、“血豆腐”等。

  亚硝酸盐与人体血液作用,形成高铁血红蛋白,从而使血液失去携氧功能,使人缺氧中毒,轻者头昏、心悸、呕吐、口唇青紫,重者神志不清、抽搐、呼吸急促,抢救不及时可危及生命。不仅如此,亚硝酸盐在人体内外与仲胺类作用形成亚硝胺类,它在人体内达到一定剂量时是致癌、致畸、致突变的物质,可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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