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导医网 健康焦点: 7月1日,深圳市启动公立医院医药分开改革,全面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从这天起,该市2962种医保目录内药品开始零差率销售,成为全国第一个全面启动医药分开改革的大城市。
改革政策酝酿多年
取消药品加成分两步走
深圳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先在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医保用药目录范围内实施;第二阶段扩大到全部就医人群、全部药品。
据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简称深圳市卫人委)主任江捍平介绍,深圳此次医药分开改革并不是简单地取消药品加成,而是一个“1+6”的综合改革方案:以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政策为突破口,同步推进医疗服务支付制度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建立药品流通企业与医院药房竞争机制,改进药品采购方式,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健全公立医院监管机制。深圳市希望这个方案能真正切断医院、医生开方与药品销售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联系,使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使医生回归到治病防病的角色。
回溯历史可以发现,早在5年前,深圳市就提出了改革的初步思路。
2007年,深圳卫生部门提出,将采取5项措施严控医疗费用,其中一项就是准备取消医院药房15%的加成。取消加成后,政府给予卫生部门补贴。一年后,广东省物价局牵头启动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改革,深圳、韶关、湛江等市作为试点,尝试取消药品加成。尽管此次改革由物价部门主导,但依然沿用了政府补偿差价的思路。
“当时的主流模式是由财政全额负担取消药品加成改革的成本。”卫生部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的专家告诉记者,这种增加财政投入来降低药价的模式,能够直接体现政府的责任,但由此带来的巨额补偿负担,使地方政府产生了畏难情绪,改革进展缓慢。另一方面,这一模式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可能无法有效调动医生积极性,而在药品费用降低的同时,药品用量和医疗检查如没有有效控制,医疗总费用可能不降反升。卫生部门和财政部门在这一模式的认识上,一直存在分歧。
相比之下,把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作为主要补偿模式,更容易形成共识。2011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对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提出了“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
深圳市在此次改革中就提出,取消药品加成后补偿的主要路径,便是提升医疗服务收费。
提高医疗服务价格
保障医院得到合理补偿
“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与很多地方采取增设药事服务费、医事服务费、一般诊疗费做法不同的是,深圳市只提高了门诊诊金和住院诊查费两个项目的收费标准。”深圳市卫人委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
根据改革方案,取消药品加成后,深圳在原来的基础上平均每门诊人次提高门诊诊金12元,其中三级医院的门诊诊金每人次提高14元,二级医院和一级医院的门诊诊金每人次提高11元;平均每住院床日提高住院诊查费37元,三级医院住院诊查费每人次提高43元,二级医院住院诊查费每人次提高33元,一级医院住院诊查费每人次提高24元。
此次提价的幅度,是按照既往的药品收入,再根据各医院诊疗规模总量和结构的具体数据,由药品加成总量倒推而来。江捍平说:“这既能保障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得到合理的补偿,也能完全保障总体上不增加群众医药费用支出。”
深圳市卫人委副主任罗乐宣对媒体表示,期望通过改革,使医院的收入更加合理、规范,医务人员的价值也能够得到体现。
根据前3年的数据计算,取消药品加成后,深圳市每年诊疗费用将增加2.09亿元左右,鉴于深圳市较强的财政实力和严格的医保基金管理政策,承担这一部分支出尚有余力。不过江捍平也表示,即使未来出现无法偿付的情况,也将由财政兜底。兜底部分将以医院的标准工作量、医疗质量和社会满意度作为考核系数进行补贴。(下转第2版)(上接第1版)
推进医疗服务付费制度改革
促进公立医院合理诊疗
深圳市此次推出的改革方案是一套“组合拳”,除了取消药品加成外,深圳市还将推进医疗服务付费制度改革。
按照深圳市的改革方案,在门诊控费方面,将公立医院门诊分为全科门诊和专科门诊。全科门诊收费标准按诊疗人次收取,也就是将现有的门诊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全科门诊服务费。而专科门诊将按照专科病种分类建立“控高就低”的付费制度,即制定专科门诊单次最高限额标准;在住院控费方面,以卫生部发布的321个临床路径标准为基础,建立单病种定额包干基准收费标准,对住院患者实行按病种付费。
深圳市卫人委相关部门负责人承认,在技术上,深圳市目前尚没有办法对所有疾病实现临床路径管理。“对于不能按照单病种收费的,我们将实行按项目、按服务单元等定额包干付费方式。”这位负责人解释说,对病例数较少的大额住院费用实施单独结算,这样可以避免医院推诿病人,并调动其不断提高诊疗疑难危重病例水平的积极性。
据介绍,作为深圳公立医院改革的样板,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在付费模式上引入香港公立医院门诊打包收费的模式,实行全科门诊打包收费。全科门诊打包收费标准是130元,打包项目涵盖门诊挂号费、诊金、基本检查、非严重伤口处理费及7天内基本药品费等。
此外,深圳卫生、财政部门对全市医疗机构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药占比)实行严格的上限指标控制。对达到控制指标的,予以奖励;对未达到控制指标的,超比例的药品收入全额上缴同级财政。
“采取这条措施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让医生少开药、开便宜药。”深圳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如果药占比能控制到30%,就能够节约医药费用2.86亿元;控制到25%,就是6.26亿元;控制到20%,就能为患者省9.23亿元!”
“这项改革的主要目的,就是遏制药品滥用、高价药使用和过度检查,促进公立医院合理用药、合理诊疗。”深圳市卫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圳将进一步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健全“以事定费”和“购买服务”的财政经费供给方式;进一步完善社会医疗保险政策,逐步提高社会医疗保险支付标准,保障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成本得到合理补偿,确保医疗服务质量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