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颁布实施

  全程导医网讯:国务院近日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

  妇女发展纲要确定了健康、教育、经济、决策与管理、社会保障、环境、法律7个发展领域及各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儿童发展纲要确定了健康、教育、福利、社会环境、法律保护5个发展领域及各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0%。以下 

  儿童发展纲要提出了未来十年“儿童与健康”领域的一系列目标,到2020年,我国婴儿死亡率将控制在10%。以下。

  纲要提出的“儿童与健康”主要目标包括: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逐步下降,减少出生缺陷所致残疾。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0%。和13%。以下。降低流动人口中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18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6。控制儿童常见疾病和艾滋病、梅毒、结核病、乙肝等重大传染性疾病。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5%以上。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为单位降低到1%。以下。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控制在12%以下,中小学生贫血患病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3。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7%以下,低体重率降低到5%以下。提高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控制中小学生视力不良、龋齿、超重/肥胖、营养不良发生率。降低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儿童精神疾病患病率。提高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

  ■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60%以上

  儿童发展纲要提出了未来十年完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的一系列策略措施,其中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将达到60%以上。

  纲要提出的一系列具体策略措施包括:我国将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加强婚前医学检查知识宣传,规范检查项目,改进服务模式,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加强孕产期合理营养与膳食指导。建立健全产前诊断网络,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等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80%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60%以上,提高确诊病例治疗率和康复率。加大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宣传力度,提高目标人群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知晓率。

  纲要同时提出,加强儿童疾病防治。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范围,加强疫苗冷链系统建设和维护,规范预防接种行为。以城乡社区为重点,普及儿童健康基本知识。加强儿童健康相关科学技术研究,促进成果转化,推广适宜技术,降低新生儿窒息、肺炎和先天性心脏病等的死亡率。规范儿科诊疗行为。鼓励儿童专用药品研发和生产,扩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儿科用药品种和剂型范围,完善儿童用药目录。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及先天梅毒综合服务纳入妇幼保健常规工作,孕产妇艾滋病和梅毒检测率分别达到80%和70%,感染艾滋病、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90%以上。

  ■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

  儿童发展纲要提出,未来十年我国将采取一系列策略措施,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下转第2版)(上接第1版)

  纲要提出的具体策略措施包括:推进儿童医疗保健科室标准化建设,开展新生儿保健、生长发育监测、营养与喂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等服务。逐步扩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儿童保健服务内容。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均达到80%以上。将流动儿童纳入流入地社区儿童保健管理体系,提高流动人口中的儿童保健管理率。

  纲要同时提出加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省、市、县均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加强县、乡、村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基层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儿童医疗保健服务网络建设,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县级以上妇幼保健院设置儿科,增加儿童医院数量,规范新生儿病室建设。加强儿童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儿童卫生服务能力。

  ■贫困残疾儿童基本康复给予补贴

  儿童发展纲要提出,建立0~6岁残疾儿童登记制度,对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需求按规定给予补贴。

  纲要指出,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服务专业化水平。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体系,加强残疾儿童康复转介服务,开展多层次职业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增强残疾儿童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纲要指出,完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网络体系,健全流浪儿童生活、教育、管理、返乡保障制度,对流浪儿童开展教育、医疗服务、心理辅导、行为矫治和技能培训。提高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鼓励并支持社会力量保护和救助流浪儿童。

  同时,要建立和完善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服务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将流动人口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16周岁以下流动儿童登记制度,为流动儿童享有教育、医疗保健等公共服务提供基础。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服务机制,加强对留守儿童心理、情感和行为的指导,提高留守儿童家长的监护意识和责任。

  ■保障儿童食品用品安全

  儿童发展纲要提出,我国将采取措施保障儿童食品、用品安全。

  纲要指出,完善婴幼儿食品、用品的国家标准、检测标准和质量认证体系,强化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意识,建立婴幼儿食品安全监测、检测和预警机制,加强农村地区食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婴幼儿用品、玩具生产销售和游乐设施运营的监管。健全儿童玩具、儿童用品等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纲要同时提出改善儿童营养状况。加强爱婴医院建设管理,完善和落实支持母乳喂养的相关政策,积极推行母乳喂养。开展科学喂养、合理膳食与营养素补充指导,提高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水平。加强卫生人员技能培训,预防和治疗营养不良、贫血、肥胖等儿童营养性疾病。实施贫困地区学龄前儿童营养与健康干预项目,继续推行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大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力度,提高缺碘地区合格碘盐食用率。

  ■妇女社会保障水平将提高

  妇女发展纲要提出了未来十年“妇女与社会保障”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纲要提出的妇女社会保障目标主要包括:城乡生育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覆盖所有用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城乡妇女;妇女养老保障覆盖面逐步扩大。继续扩大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妇女的养老保险覆盖面,大幅提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妇女参保率;妇女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增加;有劳动关系的女性劳动者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妇女养老服务水平提高,以城乡社区为单位的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8%以上

  妇女发展纲要提出了未来十年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的目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全国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8%以上,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6%以上。

  针对“妇女与健康”问题,纲要提出了以下主要目标: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妇女的人均预期寿命延长;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差距,降低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达到80%以上,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妇女艾滋病感染率和性病感染率得到控制;降低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提高妇女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提高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

  纲要提出,加大妇幼卫生工作力度,加强妇女健康相关科学技术研究,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服务水平,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加大妇女常见病防治力度,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性病传播,提高妇女营养水平,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高妇女精神卫生服务水平,加强流动妇女卫生保健服务,引导和鼓励妇女参加经常性体育锻炼等策略措施。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85% 

  妇女发展纲要提出了未来十年“妇女与环境”领域的主要目标: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提高到85%左右,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85%。

  纲要提出,在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的建设规划中,从性别视角进行公共厕所的男女使用需求和效率的分析研究,充分考虑妇女生理特点,确定合理的男女厕位比例。

  纲要提出,要减少环境污染对妇女的危害。完善环境监测和健康监测数据库,从性别视角分析评估饮用水、室内空气污染和生活、工业、农业等环境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加强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改善家庭能源结构。加大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妇女健康的保护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