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卫生局出台推进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2)

  信息安全与系统建设同步考虑。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要求,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手段,建立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确保重要信息系统可靠运行,保证信息完整、准确,保护个人隐私。

  四、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的推进步骤

  1、第一阶段(2011-2012年):开展试点阶段:2011年市级初步完成基于居民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研发,逐步对接公共卫生专项系统和医保结报系统,完善基本药物使用监管、机构绩效考核模块,建立居民健康服务网站;在试点基础上,在主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步部署应用,数据实时或定时上传中心端服务器,在城市社区层面率先实现区域卫生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在农村地区与新农合结报系统有效对接,逐步形成覆盖城乡、统一规范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系统;2012年实现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推广使用和信息整合共享。

  依托区域卫生信息平台,2011年起初步研发综合卫生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提供各级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查询分析。积极推进二级以上医院以电子病历为基础的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力争于2012年初步实现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综合卫生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与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的对接和数据共享,初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与电子病历的信息归集与交换,为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提供基础数据。

  2、第二阶段(2013-2014年):全面推进阶段:不断完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系统功能,在全市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分布使用,实现以市、县级为单位联网运行和数据互通共享;基本建成市、县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数据中心。持续推进各级和各类机构间业务协同与数据共享模式、运行机制的研究,在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基本建成基础上,整体纳入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综合卫生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管理,逐步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全市统一调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间的远程会诊和双向转诊、卫生行政部门的综合信息查询分析功能。

  3、第三阶段(2015年):完善提升阶段:不断强化市级综合卫生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联网运行功能,继续完善业务规范与信息标准,对前期建设成果进行总结评估,并进一步优化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基础设施、完善各业务系统功能和应用。

  五、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的保障机制

  1、加强对区域性卫生信息平台的组织领导:加强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对于强化政府与社会对医疗卫生服务的监管,改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运行状态,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将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开展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和协调;组建或明确组织机构、保证必要的人员,承担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要将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建设与应用列入部门和个人的绩效考核目标。

  2、科学有序地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按照我市统一规划,各县(市)、区要制定本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方案,根据信息化建设规律和地区经济发展状况、资金安排等情况分步实施、有序开展。要做好已建系统、新建系统以及数据资源、基础设施资源的有效整合,做到统筹安排。要严格遵循国家、行业和专业领域的规范标准,开展信息系统应用效果和标准符合度评审,建立并执行产品准入与淘汰制度。

  3、加大卫生信息化的保障力度:各地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部门的支持,将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与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财政资金的投入要重点加强对基础性、综合性和覆盖面广、面向公众服务项目的建设。要积极探索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运营和管理的有效模式,完善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提高项目建设效益。

  4、积极提高卫生信息平台的运用能力:要把人才建设作为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重点,建立人才引进、培养、任用和晋升的良性机制,开展面向全员特别是针对领导干部、管理骨干的培训,增强在信息技术条件下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创新的意识。要充分借助和利用企业、学会协会、研究机构、高校等社会资源,共同谋划区域卫生信息化发展,实现各方共赢。

  主题词:区域卫生 信息 建设 意见

  抄送:省卫生厅,徐州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保局,市政府信息中心,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徐州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1年12月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