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两孩政策落地 我省明确“生二孩”有15类情形

  “单独两孩”政策已于3月28日在江苏落地。记者前天了解到,政策实施后的这两个工作日,市民的咨询很火,有些人已开始备孕。“单独生两孩的必要条件之一,就是夫妻中有一方要为‘独生子女’。结果,我们发现有的市民来咨询办生育证时,却发现离异后的父母一方,再婚后又生育了子女,这就不符合独生子女身份。”南京各区计生部门提醒市民,生“单独两孩”前,请先确认自己的独生子女身份。

  记者了解到,江苏公布了《再生育审批各条款所需证件、证明》,对哪些人可以再生一个孩子,做了一次全新的梳理,生“二宝”共有15类情形,其中单独家庭生两孩,只是其中一种。

  生“二宝”前,先确认独生子女身份

  最近,江苏省和南京市计生委的“主任信箱”火了,不少人纷纷咨询自己是否符合生“二宝”条件。比如,市民王先生问: “我是独生子女,但是我父母在我18岁以后离异,并且各自又结婚了,但是他们各自没有再生育小孩,都是各自对方带过来的小孩,也没有收养小孩,那这样,我还算是独生子女吗?我可以享受单独两孩的政策吗?”对此, 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答复:其父母仍然是独生子女父母,他本人也是独生子女。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可以认定符合单独两孩政策。

  江苏规定生“二宝”有15类情形

  在南京市计生委的网络问政上,也有网友咨询再婚重组家庭能否生两孩的情况,“我和现在的妻子以前都离过婚,今年刚重组了家庭,我们两个人在各自离婚时,都将各自的女儿带在自己身边。等于说我们现在是各自带了1个前段婚姻的唯一婚生子女。我本人是独生子女,现在两个人感情很好,想再生一个属于我们共同的宝宝,请问符合最新的单独两孩政策吗?” “我曾离异,有一孩归前夫。后来又结婚了,丈夫是初婚,育有一子。现家庭也只有一个孩子。我是独女。现在单独政策出来了,我可以再生一个孩子吗?”

  对此,南京市计生委网络发言人表示,上述这两种情况,都不符合单独两孩政策。

  记者了解到,江苏公布了《再生育审批各条款所需证件、证明》,对哪些人可以再生一个孩子,做了一次全新的梳理,生“二宝”共有15类情形,其中单独家庭生两孩,只是其中一种。

  在此基础上,南京还规定了10类特殊情形。比如,对于“再婚夫妻原各生育过一个孩子”的情形,他们能否再生一个孩子,具体规定可查看江苏省计生条例再生一个孩子的条款以及南京市规定特殊情形的相关条款。

  南京各区已开始受理单独两孩申请

  3月31日下午,南京市人口计生委已举办了南京市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培训班,对单独两孩政策做了详细解读,对申请流程、所需材料都做了很明确的要求,目前各区已经开始受理单独两孩申请。前天,记者了解到,南京将严格按进一步规范的审批流程办理,积极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首接负责制”“全程代理制”“个人承诺制”等。比如推行婚育情况承诺制,对于一些复杂情形,申请人要签订《婚育情况承诺书》,根据再生育申请所涉及的条款内容,写明符合再生育具体条款、婚姻、生育、子女等情况。

  有关人士解释,因为有些人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早已丢失了,现在补这本独生子女证,也不现实。另外,就算有独生子女证,如果其父母有婚姻变化,那也不一定能证明自己就一定是独生子女,也许会出现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的情况。因此,计生部门会通过多种途径证明独生子女的身份,比如,个人婚育情况承诺书,或是由其父母单位、街道社区出具的其他证明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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