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药监局采取三项措施支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发展

        为支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发展,市药监局开展了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准入意见书办理工作。新申办保健食品经营及新增保健食品经营范围的单位或个人,经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相关材料并进行现场检查后,符合要求的,出具相关意见,工商部门凭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出具的经营意见书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此举实行近两年来,不仅较好的解决了我市保健食品经营者发展的瓶颈问题,也为全市保健食品监管提供了强有力的抓手。

        在办理过程中,市药监局采取三项措施简化工作程序、规范办理流程、服务企业发展。

        一是强化事前指导。对咨询办理保健食品经营意见书的企业,进行认真解答,指导其做好资料准备和现场被查工作。

        二是完善经营标准。主要从经营场所、经营品种和人员资质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并在网站进行公开,方便企业进行咨询查阅。

        三是简化办事程序。针对经营企业具体实际,在对资料进行初审的基础上,现场检查采取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方式,确保现场检查不流于形式,又提高了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