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区职工居民医保二次补助问答

   全程导医网 徐州医保网/医保新闻:4月12日,徐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启动2012年度市区职工、居民医保“二次补助”。其中涉及了“政策范围内费”、门诊费用等问题,全程导医网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整理编辑,以方便网友咨询。


  问:“二次补助”的范围里提到“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政策范围内费用是指什么?

  徐州市人保局副局长赵忠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医保费用实行“三个目录”管理,即药品目录管理、诊疗项目目录管理和服务设施目录管理。药品目录,是指保证参保职工临床治疗必需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的药品品种。诊疗项目目录,是指根据诊疗技术的应用范围、使用的广泛性、技术的熟练程度以及医疗费用高低,将诊疗技术进行分类并分别制定出的不同的支付办法。服务设施目录,是指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与医疗技术活动非直接相关的辅助性服务设施(如就诊环境、病房与条件等)支付标准。“三个目录”中的甲乙类费用即为政策范围内费用。至于丙类费用,国家明确要求不允许医保基金支付,应由参保人员现金支付,所以不列入补助范围。
 
  问: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门诊费用享受“二次补助”吗?

  徐州市人保局副局长赵忠德:这次“二次补助”针对的是市区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产生的费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通过门诊统筹加以解决。所谓门诊统筹,就是把参保人员的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范围。
 
  参保职工还可以根据个人情况,享受门诊特定项目(如尿毒症患者透析;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患者的放化疗、非放化疗以及介入治疗;重症精神病等)和门诊慢性病(如慢性活动性肝炎、结核病、糖尿病、冠心病、高血压、脑梗塞、强直性脊柱炎等)待遇。参保居民可以根据个人情况享受门诊特定项目(如癌症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的抗排异治疗、重症精神病和血友病等)和少儿门诊大病待遇(如白血病、血友病、难治性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恶性淋巴瘤、再生障碍性贫血等)。
 
  怎样查询“二次补助” 

  问:通过什么途径查询自己是否享受“二次补助”?

  徐州市人保局副局长赵忠德:如果想了解自己是否享受2012年度的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二次补助”,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进行查询:一、可以拨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12333咨询服务热线查询;二、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行在线查询,网址是http://www.jsxz.lss.gov.cn;三、可持本人身份证,到淮海西路181号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三楼“二次补助”查询窗口(15号窗口)办理相关查询业务。
 
   问:怎样领取“二次补助”资金?

  徐州市人保局副局长赵忠德:第一种,参保人员申领“二次补助”时,必须本人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本人银行卡或存折(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原件、复印件,至医保中心“二次补助”受理窗口办理申领手续。
 
  第二种,参保人员因残疾等身体原因,本人无法到医保中心办理申领手续,可委托亲属持参保人身份证、残疾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至医保中心“二次补助”受理窗口办理上门服务预约登记。
 
  第三种,参保人员去世的,直系亲属须持公证书或人民法院裁决书,以及办理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本人银行卡或存折(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原件、复印件,至医保中心“二次补助”受理窗口(医保服务大厅三楼19、20号窗口)办理申领手续。
 
  如何把握时间节点

  问:就医情况非常复杂,可能会有跨年度等个案。本次的“二次补助”,2012年这个时间节点如何把握?

  徐州市人保局副局长赵忠德:按照结算原则,统一以出院结算时间为准。即出院结算时间显示为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并符合相关补助要求的,都可以享受到本次的“二次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