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和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

  全程导医网 综合消息:为进一步消除人群免疫空白,筑牢免疫屏障,力争实现年内消除麻疹阶段性目标,按照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统一部署,定于2012年3月份,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和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

  一、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对象

  1、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对象:8月龄~4周岁儿童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即凡是在2007年1月1日~2011年6月30日期间出生的儿童(包括外来流动儿童),除非在强化免疫接种前28天内有明确的麻疹疫苗等减毒活疫苗接种史者外,不论其既往麻疹疫苗接种史和麻疹患病史如何,不管其居住地与出生地在哪里,凡无麻疹疫苗接种禁忌症的儿童均作为本次强化免疫对象。4~5周岁(即2006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儿童开展麻疹疫苗查漏补种

  2、其它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对象:5周岁以下适龄儿童(即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儿童)。

  二、时间安排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和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时间统一安排在2012年3月份。具体时间安排由当地卫生部门确定,可以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预防接种门诊咨询。

  三、接种疫苗种类及要求

  1、麻疹疫苗:符合条件的麻疹强化免疫/查漏补种对象均接种1剂次(0.5毫升)麻疹疫苗

  2、脊髓灰质炎疫苗:查漏补种对象为4月龄~5周岁儿童,即在2006年1月1日~2011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含外来流动儿童)。其中,4月龄~4周岁儿童累计服苗次数少于3次者,以及4周岁以上儿童累计服苗次数少于4次者均作为服苗对象。所有服苗对象均接种两轮脊灰疫苗,两轮间隔1个月以上。

  3、甲肝疫苗:查漏补种对象为18月龄~64月龄儿童,即在2006年11月1日~2010年8月30日期间出生的儿童。对尚未接种甲肝疫苗的,均给予补种1剂次甲肝减毒活疫苗或者2剂次甲肝灭活疫苗(间隔6个月以上)。对于2006年11月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如需补种的,按照“自费、自愿”的原则进行接种。

  4、麻腮风三联疫苗:查漏补种对象为18月龄~64月龄儿童,即在2006年11月1日~2010年8月30日期间出生的儿童,对于尚未接种的,给予补种1剂次麻腮风三联疫苗,不需要进行本次麻疹疫苗的强化免疫。对于2006年11月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如需补种的,按照“自费、自愿”的原则进行接种。

  5、乙脑减毒活疫苗:未完成乙脑疫苗基础免疫或加强免疫的儿童,给予补种乙脑减毒活疫苗1针;如涉及到多剂次乙脑疫苗漏种的儿童,在首次补种后,按规定的免疫规划程序至少间隔一年补种第二针乙脑减毒活疫苗。

  6、流脑疫苗:不满3周岁的儿童需完成接种2剂次A群流脑疫苗;3周岁以上儿童需在3周岁和6周岁各接种1针次A+C流脑疫苗。对于未完成免疫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

  7、无细胞百白破疫苗:3月龄~17月龄儿童需完成3剂次接种;18月龄~5周岁儿童需完成4剂次接种。对于未完成免疫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

  8、白破二联疫苗:仅限6周岁以上儿童,即2006年1月、2月出生的儿童需完成1剂次接种。

  9、卡介苗:仅限3岁以下的初种漏种儿童,即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需完成1剂次接种。

  10、乙肝疫苗:确保所有5周岁以下儿童全部完成3剂次接种。同时,继续为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群做好乙肝疫苗补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