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东方医院与医保中心签定协议 保证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2015-02-25 16:06
摘要:
市东方人民医院近日组织全体医师与医保中心签订了《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师服务协议》......徐州心理咨询热线:0516-85707122

  全程导医网 徐州东方医院/徐州精神心理频道:为了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工作的管理,规范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监管的意见》、《关于印发江苏省医保服务医师标准库结构的通知》以及《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师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市东方人民医院近日组织全体医师与医保中心签订了《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师服务协议》。

  本协议要求临床医师坚持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坚持首诊负责制,不得以各种理由推诿、拒收符合入院标准的参保病人;严格遵守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等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告知制度、签字同意制度和门诊用药及住院病人出院带药的规定。

  该协议的签订将促使该院医师严格要求自己,规范个人医疗行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为患者服务。

        徐州心理咨询热线:0516-85707122

关注全程导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