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医院行风建设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东方人民医院举行了行风建设责任书的签订仪式。
该院行风建设实行“一岗双责”,科主任对院长负责,职工对科主任负责,一级抓一级,哪个科室出问题,追究责任人和科主任,并按照《员工手册》相关条例执行。
责任书要求认真贯彻并执行国家卫计委《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关于医疗服务中索要和收受回扣、“红包”行为的处理规定的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双争”、“三好一满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让我们从细节做起”活动;工作时间,着装规范,挂牌上岗;认真执行首诊、首科、首问负责制,不得推诿病人或拖延诊疗时间;工作人员严禁为药品生产经销单位统计医生处方或为此提供方便;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收取现金,不得巧立名目收费,不得多收或少收费等。
责任书同时明确规定,要把医德医风建设和反商业贿赂工作纳入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当中,与科室各项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确保我院行风建设取得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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