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批准5家医院诊断职业病

    据科技日报讯(李昂)日前北京市已批准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共5家。  
    按照职业病诊断标准,职业病必须是列在《职业病目录》中,由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明确诊断的疾病。按北京市的规定,北京地区任何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取得市卫生局颁发的有效《北京市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证书》,方可从事职业病诊断。  
    目前为止,北京市有资格诊断职业病的5家医院是: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市预防医学研究中心职业病门诊部、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和京煤集团职业病防治院。  
    职业病是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包括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等10类115种疾病。  
    北京市政府日前印发的《北京市职业病防治有关管理办法的通知》已经开始实行。通知规定,接诊职业病或疑似病历的医疗机构应在30分钟内上报单位所在地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可能引发职业病的项目开工前须过评审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