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标准化制订工作全面启动

每年一百项  两年订一次

中医药标准化制订工作全面启动

2006年08月10日
    据中国医药报北京讯 记者熊昌彪报道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印发《中医药标准化发展规划(2006~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全面启动中医药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到2010年,将制(修)订500项中医药标准,其中包括50项国家标准,力争每年制(修)订100项标准,标准制(修)订周期控制在两年以内,标龄控制在5年以内。《规划》中称,将以我为主制订或提出3~5项中医药国际标准,参与制订或提出至少20项国际行业组织标准。 
    中医药标准化,是中医药学术发展的需要,是规范中医药管理的需要,也是促进中医药在国际上的广泛传播的需要。通过中医药标准化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提高中医药产品、服务质量,使中医药产品、服务达到国际技术交流合作与贸易的条件要求,符合国际基本惯例,更好地增强中医药的国际竞争力,同时建立有效应对技术壁垒,合理保护我国利益。因此,中医药标准化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据悉,中医药标准化建设将形成三大标准化体系,即中医药基础标准体系、中医药技术标准体系、中医药管理标准体系。建立中医药基础标准体系,能够更好地推进中医药的理论创新;建立中医药技术标准体系,能够更好地促进中医临床疗效的提高;建立中医药管理标准体系,能够进一步完善和补充法律法规,更好地使中医药管理做到有法可依。 
    近年来,国家财政部门设专项资金大力支持中医药标准制订工作,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将中医药名词术语、针灸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等43项中医药标准列入国家标准化计划。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启动了近60项中医药标准化项目,有力地推动了中医药标准化的进程。 
    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人士介绍,我国目前共颁布了120多项中医药标准和规范。其中有国家标准化管理部门颁布的《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中医临床诊疗术语》、《经穴部位》、《耳穴名称和部位》等国家标准6项,国家中医药主管部门颁布的《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等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近70项,全国有关中医药学术组织颁布技术规范50余项。在此基础上,各地也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颁布了大量的地方性有关中医药标准和规范。这些标准和规范的颁布和实施,为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也为中医药标准化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与此同时,在上世纪80年代,我国就实质性参与了中医药国际标准的制定,在我国标准化研究成果基础上,起草了《经穴名称》国际标准草案,并由世界卫生组织审议通过,在国际上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体现了我国在针灸学术研究的国际领先水平,推动了针灸在世界范围内的普及和推广。 
    目前,中医药标准化工作也存在不少困难,表现在行业内标准化意识不强,认识还不一致;中医药标准化还处在探索过程,不能很好地与中医药工作实际相结合,标准适用性不强,不能满足医疗、科研、教育发展和对外交流合作的需要;推广运行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实施和监督;中医药标准化基础条件薄弱,缺少统筹规划和有效的组织与经费保障,缺少中医药标准研究网络和可依托的骨干单位,缺乏标准化专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