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

    据中国医药报北京讯 7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印发《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为了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国务院决定,从现在起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围绕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四个环节,突出重点品种和重点地区,严格准入管理,强化日常监管,打击违法犯罪,查处失职渎职,推动行业自律。 
    根据《方案》部署,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是:在药品研制环节,主要是打击虚假申报行为,严格审评审批重点品种;在药品生产环节,主要是对GMP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在药品流通环节,主要是规范药品经营主体行为;在药品使用环节,主要是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大力整治虚假违法的药品广告。 
    《方案》提出,这次专项行动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主,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督查;发展改革、卫生、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要围绕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公安机关要深挖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犯罪网络,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对拒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违法违规审批,以及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问题严重的地区和部门,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新闻宣传单位要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此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2006年8月为动员部署阶段。2006年9月至2007年6月为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7月为总结阶段。(《方案》全文见中国医药报8月10日A4版)